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已经被购买方认证过的、已经汇总上传的、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作废了,只能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流程共两个部分,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上传审核通过后再根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发票”。
专票红冲流程第一种情形:购买方没有进行发票认证的,红字信息表和红字发票均由销售方开具。1、开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销售方申请”,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和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
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如果没有可以先进行发票修复。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也可以进行手工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即可。
2、下载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选择“日期”和“传出路径(推荐选择桌面)”,点击【下载】(注意:下载后不要打开xml信息表文件,直接使用即可)。
3、开具红字发票,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选择红字信息表文件路径(导入xml信息表文件),点击【确定】
系统自动跳转发票开具界面,带出信息表内容(发票备注栏出现:对应红字信息表编号*********)
点击【开具并打印】,如果是电子发票,点击【开具】,即可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红冲。
第二种情形:购买方已经进行发票认证的,红字信息表由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由销售方开具。1、购买方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选择“购买申请”,且选择“已抵扣”,点击【下一步】
进入填开界面,手动填写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其中数量、金额、税额填写负数,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
2、下载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购买方或者销售方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选择“日期”和“传出路径(推荐选择桌面)”,点击【下载】(注意:下载后不要打开xml信息表文件,直接使用即可)。
3、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在开票软件中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选择红字信息表文件路径(导入xml信息表文件),点击【确定】
系统自动跳转发票开具界面,带出信息表内容(发票备注栏出现:对应红字信息表编号*********)
点击【开具并打印】,如果是电子发票,点击【开具】,即可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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