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嘢”
王受之:著名设计理论与设计史专家,洛杉矶艺术设计学院终身教授。
我喜欢丹麦的灯具,因为他们总是有很优美的主题性,而又不抢夺室内功能焦点,很典雅,又很夺目,并且还很中性,功能好、设计好,多少年的灯现在看还是很新颖,设计做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容易。我记得前年在北京出席一个瑞典沃尔沃汽车的发布会,会上和他们中国营销部的负责人聊天,他是个荷兰人,我们提到室内设计的时候,他也说:不知道丹麦怎么会在室内设计上这么强的呢?西欧、北欧人对丹麦设计都有种另眼相看的敬佩,不是偶然的。丹麦现代设计的奠基人之一保罗·汉宁森设计的Sepina吊灯是1931年的作品,PH Artichoke 吊灯是1958年的作品,现在怎么看也还是第一流的水平,放在当代的室内,还是好看好用得不得了,这样的灯具设计,可以说真是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了。
保罗·汉宁森的灯具设计,被公认为是“反光机械”,他的设计特点集中在采用不同的形状、不同质材的反光片环绕灯泡,他一直坚持这个观点,多少年来反复地探索和设计,因此你看他设计的灯具往往在构思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形式上却出现了千变万化的结果,上面提到的PH Artichoke 吊灯,是一组很复杂的反光板维护成一个好像松果形式的灯,这些反光板形成了漫反射、折射、直接照射三种不同的照明方式,并且灯影具有很优美的氛围,一团华贵的光圈,在餐厅、起居室用,本身就是一个光的雕塑,却又不是特别的突出,这个灯的反光板用的是很讲究的白铜片,无论开灯还是关灯,都是一个很精彩的室内陈设,做灯做到这个份上,足可以让丹麦人骄傲的了。这个灯具现在还是大灯具公司Louis Poulsen 的主打产品,我去过一些设计师家里,很多人都用这款灯,都成了一种品位的象征了。
汉宁森的设计是一种构成主义的方式,构成主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就在欧洲兴起的设计和艺术运动,在建筑、家具、灯具和其他设计中风行一时,迄今依然很时髦,功能上也非常到位,好像包豪斯的设计,永远都不过时。现代人对于这类设计总是有种特殊的喜好,可能和现代生活节奏有关吧。
汉宁森不仅仅是丹麦现代设计之父,并且也是丹麦设计思想的核心人物,他是丹麦第一个接受德国等国家现代主义设计思想影响的人,在他自己编辑的、相当有影响的杂志《批评评论》( Critical Review, 丹麦语为Kritisk Revy)上,他提出了丹麦现代设计的原则:丹麦设计应该是为丹麦社会、经济、技术促进现代化的文化而服务的,他的主张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性,具有明确的经济目的性,从而打破了现代设计早期那种精英文化的躯壳,走向市民文化方向,设计是为全民的,不是为少数权贵的。这点是丹麦设计,乃至整个斯堪的纳维亚设计最突出的意识形态要点。
国内现在室内设计上流行的炫耀做法,其实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情况,这是因为中国人长久以来都没有足够的私人空间,一旦拥有了,就必须要做到足够炫耀的水平,但这个阶段很快会过去的,家是住的,不是展览馆或者橱窗,家具的选择,灯具的选择,好用、好看、稳健、非主题性,是大家会越来越注意到的要点。丹麦的设计,汉宁森的设计,给我们很多启示。
专家指路:选灯具不能脱离环境
讲灯具,要讲居住面积。总的来说,现在人的住房面积现在都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豪宅不说,就是一般人的住房,也都达到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左右,大一点点的超过200平方米,不是很罕见的情况了。这造成国内有种比较流行的朦胧错觉:人们的住房面积会越来越大,没有限度,好像现在国内的一些豪宅,面积动辄到700平方米,甚至超过1000平方米的也有了。其实,从住房比较宽敞的美国、加拿大来看,人的住房面积达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再大规模地往上走,原因是住房是过日子的地方,超过一定尺寸,居住上反而不舒适不方便了,并且地税随面积增加,也没有必要。
如果我们设定基本住房面积是100~200平方米之间,里面的家具、灯具的选择就很有挑战性,那些超过500平方米的住宅,有好多空间给你试验,可以给选择错误提供一条退路。而大凡在100~200平方米之间,反而需要精心考虑,因为就这么大的一个面积,如果选择不好,扔了可惜,不扔则碍事。就拿灯具来说吧,一个200平方米的住宅,客厅、家庭室、餐厅、厨房、书房、卧室、洗手间,就这么七八个功能区域,用什么样的灯,主次如何搭配,颇费脑筋。一般做设计的人认为,照明要足够,但不宜太亮,区域性照明光线柔和,功能性照明(比如书房)则要充足;除了功能性之外,还有气氛性的要求,光谱偏暖,不要中性,更加不要偏冷,而且灯具不能喧宾夺主。
我看好多朋友装修新房的时候,最头痛的就是选择主要的几个灯具,我们在杂志上看灯具,或者在家具店看灯具,是把灯具脱离了环境来看的,就好像在博物馆看家具一样,完全没有周边环境的考虑,基本是欣赏独立的架上艺术品的方式,这种选择方法最危险,因为一旦买了回来,放在家里,经常是格格不入,和周边不协调。因此,要考虑具体的室内陈设、建筑环境来选择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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