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然而仍有个别驾驶人不遵守法规
东方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1月26日10时11分许,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中队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巡逻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海口往三亚方向409公里1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B•5xxxW的黑色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该车驾驶人未在车上,且车后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经询问得知
驾驶人陈某国急需解决内急
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
交警路管员立即引导陈某国
驾驶该车驶离应急车道
停至安全的路段
并对其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
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
违法停车的行为
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经过交警的严厉批评与教育
驾驶人陈某国表示明白了
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危害
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给自身及他人
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下面这两种情况可停靠
01
等待救援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需停车施救时,可以临时停放在应急车道。
02
紧急任务
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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