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吻,是爱人之间才能有的亲密接触,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和道德败坏。日前,山东一女士就遭遇了恶心的事,自己在地铁站乘坐扶梯时,被陌生男子亲吻大腿内侧!

男子电梯里亲女子(男子地铁扶梯亲吻陌生女子大腿)(1)

4月13日,在山东济南的地铁站内出现令人不耻的一幕,一名女子从坐地铁开始,就被一名陌生男子一直尾随,女子边走边玩手机,完全没注意到被人跟随,随后女子出地铁走上自动扶梯,男子也跟着上去。

男子环顾四周,确定无人注意后,突然弯下上半身,头部靠近女子腿部,直接亲了上去。女子猛然回头,被吓坏了大喊:“变态,神经病!”后面女子报警,男子被民警带走,男子对实施猥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处罚行政拘留10日。

所以,女生在外面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勇敢喊出来,及时报警,保护好自己!

男子电梯里亲女子(男子地铁扶梯亲吻陌生女子大腿)(2)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伦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欲行为,如鸡奸、兽奸、当众手淫等。

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

在上述案例中,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男子趁女子不备亲吻女子大腿内侧,没有采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所以男子的行为系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猥亵他人的行为,为一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男子行政拘留10的处罚,于法有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其他强制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行为,应受刑法规制,涉嫌强制猥亵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手段不同,对被害人法益的侵害程度不同,对猥亵行为都做出了处罚规定。

男子电梯里亲女子(男子地铁扶梯亲吻陌生女子大腿)(3)

现在天气转暖,女性朋友穿裙子非常好看,但也引发一些变态男的龌蹉行为,如果女性朋友碰到这样行为,一定要报警处理,不要害怕更不要沉默,沉默会让更多女性朋友受到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