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请喝茅台是否违反八项规定(3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提及茅台)(1)

近日有媒体梳理发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1个省份纪委监察网站分别设置“监督曝光”或者“曝光台”栏目,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去年以来至今年9月10日,这些网站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中近500起与“酒”有关,包括工作期间喝酒、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其中,特别刺眼的是,40起案例中有33起提及茅台酒数量,最少1瓶,最多570瓶,共有1111瓶。

这显然不是一份“完全”名单,但并不妨碍公众从新闻中窥见一些普遍现象、获得一些基本认知。比如,高档酒仍是公款吃喝的主角;又如,尽管不断加压,公款吃喝仍难以禁绝,在个别地方甚至十分猖獗等等。当然了,任何一个官员出事,都不会是孤立和单纯的。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琦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五粮液酒、茅台酒和中华香烟等高档烟酒;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艳芳使用公款购买茅台酒用于公务招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朱立军甚至花掉57万公款购买570瓶茅台用于接待……不客气地说,每一瓶酒,都对应着一股不正之风,都在撩拨刺激民众的情绪。

在反腐力度不断升级的当下,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涉事官员与高档白酒扯到一起?这或许与被查官员的口味癖好有关,但更多的恐怕还是出于一种炫耀性的宣示。当茅台酒对于绝大多数国民仍属奢侈消费的时候,官员的“只喝茅台”“只喝茅台年份酒”更像是这一种权力下的放纵,于觥筹交错中达到炫耀、甚至是以酒谋私的目的。

同样,茅台的价格与其消费附加值、收藏价值等,也具有某种隐秘的联动可能。越贵越喝,越喝越贵;越贵越藏,越藏越贵。这中间,市场供给与消费需求之间形成了某种奇妙的博弈关系。而这也每每成为民众诟病的话题。十多年前,“河北第一秘”李真赃物展览时,也曾有不少茅台酒,众目睽睽之下,那一瓶瓶酒就像一个个叹号,沉默而张扬。

其实,说到底,茅台等高端白酒不过是一件商品而已,这几十年来却常常与问题官员扯在一起,如影随形。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其他如拉菲、字画、古董、黄花梨等等,都一样,本身都不过是器物而已。真正需要正视的,还应该是如何管住官员手中的权力。

官员滥权,则总会找到贪腐的依托。此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列举贪官“八大雅”:入会所、打高尔夫、跳华尔兹、养宠物、品拉菲、抽雪茄、玩玉石、喝年份茅台。客观地说,这些“雅”无论哪一样都是好东西,但当贪官滥用公权力、动用公共资源享用这些“雅”的时候,就会出问题。

酒喝了,瓶还在;瓶处理了,账还在;官员处理了,劣迹还在……反腐就该驰而不息、一查到底。这些年来,从上到下厉行“反四风”,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以说,党风、政风得到了极大改善,之前一度猖獗的公款吃喝问题也越来越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此类问题就得到了根治。至少从此次新闻中暴露问题看,管住官员的“馋嘴”,仍任重道远。

一句话,没有不好的物件,只有管不住的手。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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