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育保险,不少男职工在心里默默觉得生育险,与我无关,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你的生育保险原来可以这样用)

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

对于生育保险,不少男职工在心里默默觉得生育险,与我无关!

我生过孩子了能不能不交生育保险?

我一个大老爷们交啥生育保险?

自己也不生孩子,不缴生育险多发点工资如何?

...

其实,不少人都会把“生育保险”误解为女职工的专属福利其实男职工也是有权享受生育福利的当然,您需要交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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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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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有啥用?

男员工又不能生育,缴纳生育保险有用吗?

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可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包括参保的职工以及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只看参保人数和缴纳基数,是不分男女的。

如果在享受待遇时只有女职工享受,而男职工无法享受,那么就会使得谁参保、谁受益的原则不能贯彻。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也就是说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到男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如若配偶正常参保,是不能享受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的。

亦即在夫妻双方都参保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双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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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还需要个人缴费吗?

不需要!

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

男职工不需要个人缴费,但需要参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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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生育保险可以折现成工资吗?

有很多男职工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参与生育险,希望单位不为他缴纳生育保险,能折现多发点工资吗?不可以!

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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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项目费用。比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

主要指产假和休产假期间照拿的工资。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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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产假 生育假)

工资基数指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注意,生育津贴是不要缴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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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保险怎么用?

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职工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生育二胎时也可获得10天陪产假,试用期不影响职工享受陪产假哦~

②减轻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男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分摊国家、公司的负担。

并且对倡导男女公平就业,减轻就业单位对女性的歧视状况有很大帮助。

③互助性的社会保险,利己利人

生育险是一种带有互助性质的社会保险,虽然男职工享受不了相关待遇,但是其家庭成员,如妻子、女儿、儿媳都可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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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呢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在进行男性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以下资料: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

6)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参保职工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配偶的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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