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打官司有很多疑问,认为打官司就一定要请律师,或者要找关系其实想打官司,决定胜诉的关键是证据,而证据的核心是直接证据,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怎样和强大的对手打官司?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怎样和强大的对手打官司
很多人对打官司有很多疑问,认为打官司就一定要请律师,或者要找关系。其实想打官司,决定胜诉的关键是证据,而证据的核心是直接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独立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借款中的借条,买卖合同的欠条,合伙中的清算依据。而其他证据,则是辅助证据,需要多份间接证据,且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才能证明案件事实。当然,特殊情况下,有些把赌债之类的写成了借条,或者仅仅是打了借条,没有实际拿到钱,法院可能会要求出示银行流水转账,以证明确实交付了钱。比如,500万的借条,双方都主张是现金交付,法院一般不一定相信,或者出借人根本就没有出借500万的能力,其拿着500万元的借条起诉也不一定胜诉。
因此,要想打一场漂亮的官司,根本不在于打官司如何编故事,而在于提前做好准备。
明明是赢官司,为何打输了?
实践中,很多人想官司一定会打赢,但是法院却判决输,问题出在哪儿呢?问题就出在证据上。
官司有时候尴尬就在于,我说的是事实,法官也相信我说的事实,对方不相信,我也拿不出证据,或者拿出来的证据不足,导致法官判决我输。比如,弟弟去起诉姐夫要求还款,双方微信互有转账,但是都没有借条,导致法院难以认定哪些是借款的哪些是人情往来(比如吃烧烤,帮忙带礼)甚至是微信钱换现金。比如,朋友之间签订合同,约定某些费用,打官司时,一方说这是下载的模板,没有改,一方说,本来就这样商量的。比如,我向甲借款,说给谁的钱,直接要求甲给乙,我也没有给甲出具借条,甲不认识乙,甲起诉我还钱,甲输的可能很大。双方在法庭上互不认可,也没有证据,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的风险好大。
为什么法官喜欢证据
每一个纠纷的背后,都有一段他人不知道的历史。法官没有亲历,不知道谁说的真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口说无凭”,那么,证据就是法官裁判依据。即使该证据呈现的事实,与真实的事实有很大的差距。从一般人的角度,签字就代表对内容的认可,比如借条上的签字,合同上的签字,如果这类签字都不认可,整个社会就会乱了。
当然,考虑到部分人确实可能被别人坑了,法官也会穷尽办法还原事实真相,但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只能依据证据去审理。
面对证据为王的裁判,我们该怎么做?
那就是民事活动中,我们一定要保存高证据!
比如借款中,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并且最后通过银行转账。
比如合伙做生意,一定要定期结算,盈亏各方都要签字。
比如建设工程合同中,一定要把工程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签证单让甲方确认,或者监理确认。甲方的派驻人员,要有相应的授权。
总之,一定要留存证据,留存证据以保护自己,在面对官司时,不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从而打一场漂亮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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