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141)|生产、生活中必须的公共产业,分家时不能分割和继承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是敬畏鬼神的。在劝人为善时,经常会说:“为人莫做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自己干了见不得人的事不说给别人听就过关了,每个人的头顶3尺处,时刻有神灵在看着你。以此告诫大家不要干坏事,或干了坏事不要企图蒙混过关。

同时,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是根深蒂固的,旧时且不说但凡有点规模的家族要修建宗祠奉祀先祖,就是在家中堂屋里,一般也要设置祖宗神位,早晚上香,祈祷祖宗保佑。

所以,遇到需要力证清白的时候,人们会对天发誓,或搬出自家的祖宗作为砝码。民间骂人只要涉及他人祖宗,必定会引发他人的暴怒,后果难以想象。

具体到分家这个大事上,由于涉及到公平原则,不管是主持分家的长辈,还是家产继承人,都要表明于心无愧和对公平原则的敬服。

那么,如何体现呢?那就是要向神明或祖宗祷告,表明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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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16年(1811)十一月十六日,苏定贵夫妇主持5个儿子的分家会,分关中强调神明、祖宗的见证作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供图

分关中强调神明、祖宗的见证作用

嘉庆16年(1811)十一月十六日,苏定贵夫妇主持5个儿子的分家会。分关中写道:“(所有家产)俱一照五股均分。敬告天地,禀命祖先,焚香秉烛,阄拈为定。”

大家一起做过敬天地、祖宗的神圣而庄严的仪式后,开始拈阄,谁拈到手的那一股,谁都要认账,因为这是天地鬼神和祖宗的意愿,必须服从。

嘉庆21年(1816)十二月二十日,袁万理等人分家,分关中写明:“水旱田地、堰塘、河堰、林园基址、生熟地、家具,尽行配搭均分,跪神拈阄。”给鬼神打过招呼,在鬼神的见证下,大家凭运气拈阄。

为防止拈阄后,有人违背协议,分关中会特别强调神明的见证作用。

同治6年(1867)三月十三日,孀居的陈冯氏主持分家,分关中特别强调说:“各号不得执拗不肯。如有此情,神天鉴察。”

把神明搬出来,谁要是违反了分关上的规定,就不是陈冯氏能说了算的了,而是由神明来判断谁是谁非。在神明的“关照”下,谁又敢“执拗不肯”呢?

光绪26年(1900)二月初六日,张季堂与3个侄子一共4房人分先祖留下的尝业和尝银,分关中明确写道:“族戚仝在,发烛焚香告祖,凭神拈阄,以免异言。”

表明这是大家都敬天告祖了的,谁要是觉得亏了,那没办法,那是你的运气和命,谁都不能“异言”。

类似这样的语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的分关中,还有很多。

这样的语句出现在分关中,一方面自然是中国传统的敬天法祖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中国的契约精神、诚信精神需要靠神明、祖宗这些精神信仰来约束和规范。

对神明的崇拜有减弱的趋势

不过,在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的从清朝到民国时期的分关中,可以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在分关时,对神明的崇拜有减弱的趋势。

从清朝嘉庆到光绪年间,分关中基本上都要提及神明、祖宗的“监督见证”作用。

这些分家的家庭,大多家庭财富较多,在当地算是比较富有的,只有个别是佃农。如光绪26年(1900)八月初十日,父母已经去世的杨家宾、杨家才兄弟分家,在分关中写道:“今因人口浩繁,无人统理,请凭族戚商议,愿将所佃大叔祖水田旱土二十余亩,踩踏界均匀趾分作两股耕种。”

虽然是佃农,但杨氏兄弟还是有其他财产的:“所有田土、房屋、水田、旱土、家具等项,概行凭神拈阄,各管各业,上会还会,均上均还,日后收会之日二股均收,并无厚薄。”

这些身家较富有的,更注重天上的神和地下的祖宗,因为他们在获得财富时,有更多的对神和祖保佑的心理预期。

直到民国年间,分家时把神和祖宗搬出来的措辞依然存在,说明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民国时期,旧时的传统仍在延续。

但是,在分关中的用语,“神”的出现频率减少了,但对祖宗的崇奉却没有减弱,大多措施为“对祖拈阄”、“凭阄拈分”等,有的甚至连这些都不提了。

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并未在社会转型中从民间消失殆尽,仍在民众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期看点】

请看“尘封的乡档(143)”。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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