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生成来源:医脉通呼吸频道,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

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

作者:王生成

来源:医脉通呼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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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前段时间发表了一篇题为《“肺部感染”这个诊断合理吗?看专家怎么说!》的文章,引起了众多热议,有很多人表示高度认同,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人认为“肺部感染”这个诊断应该摒弃。

在笔者看来,“肺部感染”是否应该要摒弃,先来弄清楚以下临床要点更为重要。

关于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疾病编码的问题

在前文中,笔者写到:“有位省级专家来到某三甲医院检查病历时指出,没有‘肺部感染’这种诊断,但在笔者看来,这专家的说法有所欠妥,因为‘肺部感染’是有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疾病编码的,J98.414”。

有同仁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其认为:就算是有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3)疾病编码也不能说就是合理的诊断;一些症状(如发热R50.9000,咯血R04.200,头痛R51.x00)也有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4)疾病编码,而明显就不是诊断。

其实,因为临床上时常会遇到一些疑难病例,毕竟医生不是神,并不是什么病都能搞清楚,就算完善了很多检查,最后还是有不能明确诊断的,所以临床上相应出现了“发热查因、咯血查因、头痛查因”等看起来不是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5)疾病名称的诊断。

换句话说,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6)疾病编码里确实存在不是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7)疾病名称的诊断,但更多是和教科书上一样规范的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8)疾病名称,如“社区获得性肺炎”、“细菌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9)疾病”等。因此,用“具有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0)疾病编码中有不规范的诊断名称”来否定肺部感染的合理性显然是太过于片面,没有说服力。

肺部感染和肺炎哪个概念更泛?

有人认为,炎症分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也就是说,肺炎不一定是由感染引起,也可以是非感染因素导致,如放射性肺炎、化学性肺炎、药物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等,而肺部感染一般都会引起炎症,即肺部感染属于肺炎,但肺炎并不一定就是肺部感染,所以肺炎是更为广义的名称

有人则认为肺部感染的定义更为广泛,根据国外肺部感染的定义就是包括肺炎。甚至有人认为,肺部感染还包括了气管-支气管炎。

据笔者所知,在很早的时候确实就有“肺炎是肺部感染的一部分”的说法。为了便于大家理解,笔者在这里以乙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1)肝病毒为例,人感染了乙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2)肝病毒(如传统中的“小三阳”)但没有引起肝功能等其他异常,这时是属于乙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3)肝病毒携带者,即只是感染了,但并不是肝炎,只有感染后且出现肝功能等其他异常才能诊断为肝炎。

同理,肺部被某种微生物感染后,可以发生炎症,也可能不会发生炎症,所以认为肺部感染的概念较肺炎更为广泛。

肺部感染和肺炎到底哪个更广泛?这就需要了解肺部感染和肺炎在临床上的各自定义

肺部感染和肺炎如何定义?

通过上述感染乙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4)肝病毒的例子可知,感染实际上并不等于致病。既然没有致病怎么可以说是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5)疾病呢?同理,肺部就算感染了某种微生物,但在没有致病之前,这种“肺部感染”本身就不能称之为是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6)疾病,因此不能和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7)疾病名称混为一谈

有人提到国外关于肺部感染(英文原名称:pulmonaryinfection)的定义包括了肺炎(pneumonia),实际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肺部感染均没有非常确切和统一的定义。

有人认为肺部感染还包括了气管-支气管炎,事实上更并非如此——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重要医学教材,在肺部感染性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8)疾病章节都没有包括气管-支气管炎

也就是说,尚未致病的“肺部感染”本身就不属于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19)疾病,更不能从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0)疾病的角度称肺部感染包括了肺炎。

肺炎在教科书上的定义是,指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的炎症,可由病原微生物、理化因素、免疫损伤、过敏及药物所致。由此可见,肺炎是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即感染性肺炎是肺炎中的一种

综上所述,传统上从大的病理生理,将感染分为炎症性和非炎症性(因为有的感染未必引起炎症),但从通常的病理生理,炎症分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看起来很矛盾,实际上从病理生理的角度,感染和炎症之间是存在一定的交集关系,并不是呈完全子集关系

从临床需要的角度出发,未致病和未发生炎症的感染对临床没有意义,因为它不需要特殊处理。

也就是说,只有病理生理意义却没有临床意义的“肺部感染”应该摒弃,不应该与临床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1)疾病混为一谈。虽然这个建议肯定会有很多守旧和受先入为主观念影响的人反对,但这种“肺部感染包括肺炎”的说法确实容易让人和“肺炎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产生矛盾感和混乱,不适合用于临床。

那么,具有临床意义的“肺部感染”到底应不应该摒弃呢?咱们就得从临床实践中的重要价值来认识。

肺部感染和肺炎在临床实践中的价值

不知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虽然理化因素、过敏等非感染性原因也可以引起肺炎,但教材和指南上关于“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内肺炎”的定义是建立在感染的前提下。

也就是说,放射性或过敏性等非感染性因素导致的肺炎不属于社区获得性肺炎和医院内肺炎的范畴,这种人为的定义和使用的名称给了人们误以为“肺炎一定是感染”的错觉。

笔者建议教材应该强调或重新准确定义肺部感染(或称为“感染性肺炎”)这个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2)疾病名称,以有助于突出和非感染性肺炎区别开来,同时也有助于更直接掌握是否需要抗感染药物有助于降低抗感染药物的滥用率,因为“肺炎”这个名称确实给临床带来一些麻烦。

因为受不够周全的相关传统概念、人为定义等多因素的影响,很多医生误以为肺炎就一定是感染引起,一看到“肺炎”的胸片或CT报告,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马上应用抗感染药物,导致了抗感染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甚至是滥用

不仅是普通医生,就算是有多年临床经验的老专家也会因此出现认识误区,如就有医调委专家在处理由于冠心病、心力衰竭而死亡的病例纠纷时,定论医生负有责任的理由是:胸部CT报告有双侧肺炎,医生没有使用抗感染药物

实际上,病人并没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感染指标也不支持,胸部CT报告的双侧肺炎是心力衰竭之后引起的肺淤血改变,根本就没有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指征,这正是“肺炎”的字眼连医调委的专家都被带到沟(误区)里了。

如果在临床上保留“肺部感染包括肺炎”,当遇到非感染性肺炎时,不仅导致抗感染药物的滥用,还可能导致原本合理不用抗感染药物的医生遭患方误解和指责——“既然肺炎是肺部感染,为什么不用抗感染药?”。

因此,提高肺部感染和肺炎的认识和强调两者的不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临床上,千万不要以为肺炎就一定是肺部感染。

此外,有人认为“肺部感染”不仅是感染性肺炎,还另外包括了肺脓肿。肺脓肿是肺部被致病微生物感染后发生炎症,继而出现肺组织化脓性病变,因此在笔者看来,“肺脓肿”实质上只是肺部感染(感染性肺炎)的特殊类型。

总结

1. 只有病理生理意义却没有临床意义的“肺部感染”不是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3)疾病名称,不建议与临床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一个人(这个诊断是否应该摒弃)(24)疾病混为一谈,应该将其摒弃,而具有临床意义的“肺部感染”应该保留和强调,并提高相关认识,尤其是和“肺炎”的区别。即“肺部感染”在临床上的定义应等同于“感染性肺炎”,不包括没有临床意义的尚未引起炎症的感染

2. 笔者提倡对需要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患者,应该下“肺部感染”的诊断更为妥当。有指征并使用了抗感染药物,如果要下“肺炎”的诊断,则建议根据抗感染的药物的分类,下相应的诊断,如细菌性肺炎、病毒性肺炎、支原体肺炎等

3. 因为在笔者看来,“肺炎”这个名称相对比较泛,显得粗糙,不符合“精准医学”的发展要求,而具有临床意义的“肺部感染”(感染性肺炎)更有助于临床需要,让人更好把握是否需要抗感染药物

4. 大家在看到胸部影像学(胸片/胸部CT)报告为肺炎时,一定要结合临床症状、体征,甚至是包括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是否为肺部感染,因为CT报告上所谓的肺炎,很多根本就不是肺部感染,甚至连肺炎都不是,如外伤引起的创伤性湿肺、卧床引起的坠积性效应、心衰引起的肺淤血水肿等,所以,任何时候不要忽略了临床鉴别思维的重要性。

5. 最后,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从临床实践的需要,“肺部感染”只是“肺炎”的一部分,千万别看到“肺炎”就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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