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修齐)近日,烟台芝罘区某物流公司向政企通“12345”热线咨询叉车挂牌等相关流程,记者就此类问题联系了市市场监管局。

记者:企业在工厂厂区内使用叉车需要办理哪些相关证件?

市市场监管局:工厂厂区内使用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叉车在投入使用前需要检验合格并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使用登记;操作叉车的人员需要取得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N1)。

记者:作为特种设备管理的叉车使用登记在哪里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有哪些限制条件?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特种设备管理的叉车应当在检验合格后向产权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办理使用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营业执照;(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叉车首次检验合格报告;(5)进口叉车还应当提供进口手续及该型号叉车的国内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作为特种设备管理的叉车不允许登记在公民个人名下,个人如需登记应当首先取得营业执照。

记者:作为特种设备管理的叉车使用登记咨询电话是多少?

市市场监管局:目前,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由各区市负责实施,联系方式见下表格。

叉车要办理使用登记(叉车使用前需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登记)(1)

叉车要办理使用登记(叉车使用前需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登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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