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空婉儿

鲁迅的文章我百看不厌,而且,他的作品似乎都有一种魔力:初看时厌烦,再看时迷茫,步入社会后,再次翻阅,开始赞不绝口。

《呐喊》这本书,我看了将近10遍,每一遍的感受均不相同。鲁迅的《呐喊》创作于特殊时期,中国处于黑暗的“铁屋子”中,人们分明沉睡,却还觉得自己异常清醒。该叫醒人们打破铁屋子吗?这样的铜墙铁壁,是万难打破的。但是事实证明,最后“铁屋子”消失了,但是“围城”又出现了

有时候我在想,像鲁迅这样的文豪,为何要进行小说创作?毕竟,在那个时代,写小说是“不入流”的,诗词歌赋才是阳春白雪。多次几次鲁迅的作品,我恍然大悟:鲁迅的创作,从来都有一个目的:揭丑和启蒙。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便是这样一位勇士,他看到了惨淡的人生,也用笔写下了淋漓的鲜血。人们总是赋予鲁迅作品时代特征,从某种政治角度去解读他的作品,其实,鲁迅要揭示的是人性,他的作品至今仍然一语中的。

《呐喊》的诸多篇章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阿Q正传》和《孔乙己》,也因此觉得语文教材真的选取的都是精华中的精华。

本文主要探讨孔乙己的人生,希望从中能获取你我的共鸣。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1)

《呐喊》

01 孔乙己之悲:不愿向社会低头,最终备受排挤

鲁迅的伟大,在于思想的深刻,也在于文笔的凝练。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用寥寥数语,就将“狂人”的癫狂描写了出来。

鲁迅写道:“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一句简单的话,没有任何修饰或者修辞,却让人立刻感受到了狂人的失常,这种失常,贯穿了全文,最后读者回顾,原来,真正失常的并非狂人,而是那些“好人”。原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就是“狂人”本人,只是我们的失常并不明显罢了。

很多人为了描述一个东西,为了让读者相信一个结论,花了成千上万个字,但是读者仍然感受不到作者要表达的内核。最终绕来绕去,读者依旧云里雾里。而鲁迅则不同。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2)

鲁迅

鲁迅在描写孔乙己时,用了一句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句话,每一个词都恰到好处,没有一个废字。

“站着喝酒”,说明孔乙己经济能力不行,他如同短衣帮一样,只能花点小钱,买一点酒。孔乙己没有能力买下酒菜,自然也没有办法坐着慢慢品尝美酒。同样是酒,喝的方式不同,味道便会截然不同。坐着喝酒,是品尝,意在享乐;站着喝酒,是无奈,意在排忧。喝酒方式便意味着一个人的身份,暗示了他的社会地位。

“穿长衫”是孔乙己的坚守,短短三个字,鲁迅的目的不在于描写孔乙己的穿着,而在于点出孔乙己的执著。孔乙己在经济上来说,虽然与短衣帮并无二致,但是他坚守读书人的身份,不愿脱下身上的长衫。因为,那件长衫代表着他的身份,即使这一身份只有他自己在意。

“唯一的人”,说明孔乙己是独特的存在,也说明孔乙己不被任何群体接纳,他是一个“边缘人”。在咸亨酒店,站着喝酒的人不少,穿长衫的人也不少,但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却只有孔乙己一人。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3)

孔乙己

诺大的咸亨酒店,通过“曲尺形的大柜台”与“店面隔壁的房间”,被划分为3个世界:一是上层社会,他们穿着长衫,买点下酒菜,悠闲地喝酒;二是下层社会,他们穿着短衣,在痛苦之余,站着喝酒,试图消除这一天的苦楚;三是孩童社会,他们尚未被社会污染,内心尚存一丝善念,但是正在被同化的边缘。

再看孔乙己,他属于哪个社会呢?答案是,他不属于任何群体。下层社会的人笑他迂腐,上层社会的人笑他穷酸,孩童社会的人笑他痴傻。

短衣帮的人为何这么喜欢来咸亨酒店?只是为了买一杯酒喝吗?如果只是为了酒,那么,与其在酒店站着喝,还不如买点酒回家坐着喝。对短衣帮而言,他们的人生太过凄惨,他们唯一的乐趣便是取笑孔乙己,从中获取短暂的欢愉,以此来忘却自己的痛苦。他们总是戳孔乙己的痛处,似乎这样就可以减轻自己内心的痛苦,似乎这样就可以获得安慰。

孔乙己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是他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如果一群人的快乐,需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这是社会的悲哀。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4)

咸亨酒店

02 孔乙己之善:宁可穷困潦倒,也要坚守底线

孔乙己穷困潦倒,这是毋庸置疑的。潦倒到什么程度?“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他是生是死,无人在意。最后一次出现在咸亨酒店,孔乙己被打成了残废,用手爬到了咸亨酒店。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孔乙己多次被取笑,却只有一次与人争红了脸。短衣帮的人取笑他偷书,孔乙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中学时,听到孔乙己关于“偷”和“窃”的辩解,甚是奇怪,只觉得他在强词夺理。后来再仔细思考,发现“偷”与“窃”的确截然不同。“偷”的本质是物质,偷取的是物质的经济价值;而“窃”的本质是精神,窃取的是知识。

林海音曾写过一篇文章,叫《窃读记》,讲述了自己小时候因为贫穷,去书店“窃读”的经历。林海音窃取的,是书本的知识,而不是书籍本身。同样,孔乙己想要窃取的,也是书中的知识,而不是书籍本身。一本旧书,能值几个钱呢?

很多所谓的大户人家,家中书籍满地,却都束之高阁。书籍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装点门面的摆设罢了,他们从来不是因为爱好书籍而购买书籍,而是以此来显示自己博学,似乎只要家里书籍够多,就代表自己学问高深了似的。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5)

孔乙己有没有将窃来的书籍卖掉呢?文中没有提及,但是我想,他并未卖掉。孔乙己窃书,是为了获取其中的知识,即便他知道,这种行为将会让他受到一顿毒打,他也毫无怨言。换言之,孔乙己拿自己的身体的痛苦来换取书籍的短暂拥有权罢了。

我觉得孔乙己并未卖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旧书的确不值钱,如果真的要偷东西倒卖,孔乙己还不如从大户人家随便拿点值钱的东西。二是无人愿意购买。正如我上文所说,孔乙己是个“边缘人”,无人与之为伍,试问,如果他偷书卖,请问谁愿意买?那个年代又没有网络,一个普通人想要跟陌生人做生意,那是极其困难的。

可即便如此,孔乙己依旧真诚待人。他努力地教小店员写“茴香豆”的“茴”字,将自己为数不多的茴香豆分给外面的孩童吃。除了孔乙己,试问有谁关注到了这群孩童?

浅析孔乙己的一生(我们带着对孔乙己的误解)(6)

结语

鲁迅的伟大,在于每一个角色身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都说“阿Q的子孙千千万”,我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阿Q精神。孔乙己的子孙又何尝不是千千万呢?

从前,我们鄙视孔乙己;如今,我们活成了孔乙己;甚至,我们不如孔乙己。孔乙己虽然悲惨,但是至少守住了内心的原则,在备受排挤的社会下,他依旧守住了自己的初心。

而大部分的我们,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在社会的毒打中,在他人的排挤中,渐渐放弃了自己的某些原则,最终也未必能获得多高的社会地位。在精神上,我们越长大越趋同,最终慢慢失去自己的独立性,成为了社会中的一员,却唯独没有成为自己。最终,我们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告诉自己,现在的一切都是自己内心向往的状态。

作者介绍:星空婉儿,今日头条签约作者,青云计划获得者,一个酷爱读书、酷爱旅游的汉语言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座右铭:热爱可抵岁月漫长。希望能以文会友,欢迎大家一起畅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