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化名) 沈静芳 李佳莹
12月1日,我又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海莹阿姨的电话。海拉尔疫情有点重,封闭在家的她始终关心着我。我告诉她,我现在每天认真上网课,课余时间帮家人干点家务,尽管暂时不能返校,但每一天都充满阳光。
想想半年多前,生活对于我来说还是乌云密布。一直是大家眼中“别人家孩子”的我,因为受够了母亲一次次的责问、一回回的管束,决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结果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朋友,还抽烟、染发、文身。今年3月的一天,一个“朋友”在学校和小圆(化名)发生了争执,并向我诉苦。我与其他几人决定在放学路上截住小圆,给她点“颜色”看看。事后,小圆腰部损伤被认定为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海拉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温馨的谈话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检察官贺海莹。她穿着一身帅气的检察服,那也曾经是我梦想成为的样子,但此时,我只是深深低着头,想到自己生活将陷入一片黑暗,不知所措。
简单讯问之后,海莹阿姨说:“放心,我们会考虑你的具体情形作出相应处理。”我想,她不过是在安慰我。我打了人犯了法,还有什么具体情形呢?没过几天,我再次见到了海莹阿姨,她还是那样的和气,轻声给我讲法律、讲人生、讲理想。我也卸下心防,向她说起曾经的梦想,说起妈妈的教育让我透不过气,讲自己走上社会的自在……之后,海莹阿姨又多次和妈妈谈话,给妈妈上课,让妈妈凡事尽量多询问我的意见,尊重我的想法。
8月,海拉尔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再次看到小圆,我禁不住流下悔恨的泪水,向小圆真诚地鞠躬道歉。曾经恨我的小圆一家也坦诚地表示,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这背后有我认错悔过的原因,更因为检察官在其中为我们两家架起了一座顺畅沟通的桥梁。
“你要记得,任何时候都别丧失重新开始的勇气。”听证员的话被我珍藏在心中。
不公开听证会后,海拉尔区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我将训诫宣告室的椅子一一摆好,向这些善良的人们道别。
9月初,我来到一所职业高中,一切从这里重新开始。开学时,我将头发染回了黑色,给海莹阿姨打了电话,告诉她:“我选择的是自己喜欢的专业,也能适应学习节奏,我一定认真学习本领,努力提升自己。”
这条重归校园的路,是海拉尔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陪着我顺利走过的。我卸下了曾经的包袱,以全新的形象,踏上充满希望的崭新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