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2019年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十大典型案例”中有3个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类,分别为大名县京辉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河北祥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其中,大名县京辉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网店上宣传“甄选优质有机白芝麻”,但不能提供其使用的白芝麻为有机白芝麻的相关证据。
河北祥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经营的阿里巴巴店铺内销售的保健食品“洛博洛康牌罗布麻蜂胶软胶囊”,在广告中有降低血压血脂、消炎止痛、抑制流感病毒、防辐射,以及治疗胃溃疡、口腔溃疡、烧烫伤、皮肤裂痛等病症的广告用语。
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食品广告,宣称该公司经营的产品杏仁露具有止渴、润肺、调节血脂、防治动脉硬化、调节免疫力等功效。
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上述行为均违反《广告法》相关条款,执法人员依据法律,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万元以上罚款。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耿硕
■编辑/王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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