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以来,保定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机制,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以为民考核促进作风转变,以严格奖惩压实工作责任,树立了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全市整体工作实现了从2019年综合考核全省倒数到2021年全省优秀的逆转。

“年考”变“月考”,结果好也要过程好

动态考核月点评机制,根本目的是打破年终考核“一锤定绩”的格局,解决考核“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有力落实。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对省委硬任务和软指标的考核。保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重点在项目园区,根源在营商环境。通过动态考核,引导各级以“医车电数游”和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现代都市型农业为主导产业、18个产业链系统为重点的产业体系;全力做好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政务服务等工作,破除制约企业办事和群众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企业动力和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坚持人民至上,突出对涉及群众关注民生问题的考核。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对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全部纳入考核体系,引领各级党员干部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聚焦服务保障基层,突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的考核。除了确定县(市、区)、开发区的综合评价、重大专项、发展保障、党的建设、中心任务五大类指标外,还确定了市直部门五大类考核指标,包括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指示批办”指标考核、群众评议、12345热线接诉即办考核、县(市、区)委书记评价等,切实解决“县市区在干、市直部门在看”的问题,进一步营造了拼搏竞进、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从弱到强的发展(从落后到先进的)(1)

保定市农业产业系列项目集中开工

聚焦科学务实简便易行,突出对发展动能和落实能力的考核。遵循“简便性、易操作”,将市级考核指标与党中央、省委考核指标相对比,去除多余和重叠指标,提升考核的可操作性;遵循“动态性、更精准”,考核指标既体现增量也体现增速,既体现工作成绩也体现工作状态;遵循“差异性、可比较”,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科学划分考核类别、区别设置指标权重,让体量大的有压力,体量小的有动力;遵循“时效性、更公平”,将点评会考核周期由“累月数据”变为“月度数据”,突出考核结果的时效性。

书记“点”书记,责任压力层层传递

动态考核月点评会,将20个县(市、区)委书记、两个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作为点评对象,由市委书记直接点评,让县委书记“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观其行”。每次月点评会前,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等单位牵头,对各县(市、区)上次月点评问题整改情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情况、聚焦城市建设“新颜值”和县城建设情况进行成效验收,既总结典型做法,也找出差距不足,并制作月点评视频在会上播放,让大家对被点评单位的工作现状有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

上台亮相“听其言”。按照“分区域发言点评 考核排名重点发言点评”的原则,每季度第1个月,由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中第1名和最后1名发言;每季度后两个月,由一个片区的县(市、区)逐个进行发言。同时,每次月点评会上由项目建设(园区)、城市建设(民生事项)、营商环境(改革开放)3类考核最后一名的县(市、区)进行表态发言。发言直奔主题,干得好的讲亮点、说经验,干得差的列问题、讲承诺。

书记点评“察其能”。市委书记当“考官”,县委书记当“考生”,围绕经济指标和考核指标排名、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进度、领导批示批办事项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点评,既有排位又有比较,既找问题又教方法。不少干部坦言,市委书记当面“辣味”点评,让大家如芒在背;点评切中要害,点明了下步方向。

安排部署“教其法”。每次点评结束,市委书记、市长要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对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市上下思想步调一致,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争取全市各项指标进位争先。对月点评会上作出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委书记每月至少召集两次常委会会议,抓整改抓落实。

“监督”加“整改”,形成闭环落实大格局

月点评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问题整改,把过程监督手段与执纪问责相结合,确保月点评客观公正,形成了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坚持四向交办。将月点评会通报问题台账,点对点交办至各县(市、区)进行整改落实。将月点评会整改问题的审核台账,点对点交办至承担考核任务的市直相关单位。将县(市、区)问题台账,交市大督查驻县督查组进行实地跟踪督查。将县(市、区)问题台账和月点评会整改问题的审核台账,一并交市纪委监委跟进监督。截至今年7月,市本级共交办问题4219件,完成整改4017件,剩余复杂疑难问题转入常态化跟踪督办。

坚持三方认定。各县(市、区)对月点评涉及问题整改结果进行核准,并由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市大督查驻县督查组对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办现场审核,对整改情况进行认定,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承担考核审核任务的市直相关单位根据县(市、区)工作情况和下月考核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认定,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坚持多元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大督查驻县督查组对月点评涉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重点督办,推进整改落实,作为拍摄月点评视频专题片的重要依据。市纪委监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进监督;对考核弄虚作假、考核整改连续多次排名靠后、同一问题多次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进行执纪监督。每次月点评会邀请15家企业列席,对月点评情况,第一时间在《保定日报》显著位置向社会通报,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绩效”保“长效”,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

以月点评机制为抓手,在动态考核中彰先策后、奖优罚劣,激发干劲,推进工作,形成了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创先争优的赛马效应。

以考核识干部。将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以一定权重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年终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3个月先进的给予表扬奖励,连续3个月后进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调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月点评机制实施以来,1名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因驾驭能力较弱,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给予诫勉。

以考核用干部。将考核结果运用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监督、奖惩全过程,对全年考核排名靠前、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让优秀者优先、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月点评机制实行以来,880名干部被评为优秀,481名干部被提拔重用,进一步树立和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以考核正风气。在考核过程中,承担考核任务的市直部门定期进行“回头看”,看考核指标设置是否科学,看考核评价过程是否客观公正,杜绝平均分、人情分、相同分,防止出现“轮流坐庄”的情况。对出现同分值过多或分值差距很小的考核结果,由市纪委监委倒查打分标准是否科学,打分程序是否规范,牵头部门是否尽责,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纪律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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