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民间信仰的组成部分,历来史不绝书笔者作为《福建都城隍庙志》编辑并参与编写,仅就福建都城隍庙庙会、城隍信仰、城隍与古代“吏治”关系及城隍故事等方面进行论述,所持观点仅为“一孔之见”,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城隍信仰发源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城隍信仰发源地
城隍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民间信仰的组成部分,历来史不绝书。笔者作为《福建都城隍庙志》编辑并参与编写,仅就福建都城隍庙庙会、城隍信仰、城隍与古代“吏治”关系及城隍故事等方面进行论述,所持观点仅为“一孔之见”。
远去的城隍庙会。有“咏城隍”诗云:“城隍庙内去烧香,百戏纷陈在两廊。礼拜回头多买物,此来彼往掷钱忙。”庙市是旧时民间定期购物消费之处,各地城隍庙旁多有市场,人们喜到城隍庙买卖,后来演为习俗,历久不衰。
福州市《鼓楼区志·风俗·宗教》“都城隍庙庙会”条称:“这天由布司埕城隍顶(即今鼓屏路)一带,一路上真正是衣香扇影,仕女如云。男女老幼络绎不绝,路两旁摆摊设点,售卖竹木制成的关刀、剑和厚纸制成的状元帽,有的专售各式各样的泥人。人们到此都要买一两件玩具给孩子,显得十分热闹。”
在庙会中,迎神活动颇具特色。城隍庙迎神又称“城隍出巡”,古时一年三次,时在三月清明前后,七月十五中元节和十月初一寒衣节(或十月十五下元节),亦称“三巡会”。
旧时福州城隍出巡前,地方官府令全城洒扫街道,并在城墙上张贴告示,通告出巡时间、路线。官民商贾等无不焚香示敬,行经处张灯结彩,男女老少各置香案朝拜。巡游当天,锣鼓齐鸣,彩戏、塔骨等队伍浩浩荡荡。郑丽生《福州风土诗·十月·迎城隍》曰:“护国威灵公爵尊,出巡刚值小阳春。争看仪从如云里,排宴行台接驾忙。”
在协作和互动中,庙会活动能改善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同时保留、延续了民俗活动的集体记忆,提高人们对地方文化认同感及归属感。参与者“体验到城隍信仰与自我生命的切实联系”,暗合“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遗失的城隍信仰精神。《明史·礼志》云:“城隍之祀,莫详其始。”有学者认为应源于周朝以前,滥觞于《周礼》腊祭八神之一的水庸(墉)之神。汉高祖把忠烈之士封为当地城隍神,逐渐演变为城隍神崇拜,也完成了“城隍”从自然神到人格神的过渡。唐代中叶以后,城隍信仰越发兴盛,求雨、祈福、避祸禳灾诸事祭祀并不鲜见。宋代,朝廷为城隍加赐封号,正式列入祭典,各府、州、县衙门每年皆按时举行祭礼,仪式更加隆重。
要了解“城隍信仰精神”,可借用《宁德县城隍庙记》来分析、说明,该文系陆游所写。南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左右,陆游初入仕途,担任了宁德县主簿。
文章从中华礼仪文明高度开篇,点明“礼”的宗旨在于“义”:“礼不必皆出于古,求之义而称,揆之心而安者,皆可举也。”进一步阐述“礼”与“祭”的关系:“斯人之生,食稻而祭先啬,衣帛而祭先蚕,饮而祭先酒,畜而祭先牧,犹以为未,则凡日用起居所赖者皆祭,祭门、祭灶、祭中溜(宅神)之类是也。”继而讲述祭祀城隍的重要性:“城者以保民禁奸,通节内外,其有功于人最大,顾以非古黜其祭,岂人心所安哉?故自唐以来,都县皆祭城隍,至今世尤谨。”
笔锋一转,描述宁德地理形势时提道:“邮亭逆旅,往往大署墙壁,以道出宁德为戒。”然后点出城隍神在当地的影响:“然邑之吏民独不得避,则惟神之归,是以城隍祠比他邑尤盛。”
最后道出城隍祭祀的最高目的,在于使自身愈加正直无私:“夫神之所以为神惟正直,所好亦惟正直。君倘无愧于此,则采涧之毛,挹行潦之水,足以格神。不然,丰豆硕俎,是谄以求福也,得无与神之意异耶?既以励君,亦以自励,又因以励邑人。”
城隍历史源远流长,旧方志、古人文集及笔记等多有记载,以文章体裁分,有“庙记”“重修记”“祭文(祝文)”“故事”“杂记”“诗”“联句”等目;不乏宿儒名宦作品,如张九龄、杜牧、韩愈等。闽省如真德秀、张以宁、叶向高、陈瑸等也写过相关文章。这些人为什么会遣笔作“城隍之文”?因为城隍信仰不单在平民百姓中流行,还关乎“吏治”。
城隍与古代“吏治”关系。唐宋以后,城隍神多为循吏名宦或忠烈之士。就福建都城隍庙而言,陪祀神明亦有十多位,如樊令、蔡襄、杨巽、张浚、孙谔、卢珖、范增、董文炳、蓝光、韩琦、阙文兴、李士瞻、汤和、刘昌祖、余步云等。他们对闽省、福州有过重要贡献,为百姓所景仰,士人列为模范。
古云:“有功烈于民,能御大灾、捍大患者,殁而祀之。”这种事实体现人们对“典型”人物的尊崇,所以即使在今天,城隍祭祀仍有其“理性”一面。
明朝建立,朱元璋诏命中书省“下郡县访求应祀神祇”“凡有功于国家及惠爱在民者,著于祀典,令有司岁时致祭”,并说:“朕立城隍,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以后新官上任,需斋戒沐浴后到城隍庙誓告,而后开始视事,几乎成为惯例。清代,每岁仲秋祭城隍,每月朔、望有司诣都城隍庙上香,行奉告典礼。到城隍庙参拜的现象,有助督促为官者清正廉洁。
许多史事都反映这个问题。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严澄上任福建邵武知府,至城隍庙起誓,表示决不携邵武一文钱回家,抵制一切贿赂,以后果然履行了“誓约”。城隍神在古代官员心中的地位是正大光明的,清康熙年间陈梦雷为申辩冤屈,曾至福建都城隍庙求告,含泪写下《告都城隍文》,“激切鸣冤,虔诚上控”,此事也凸显这种心理。
一方面,古人通过学习儒家经典,进而反诸其身,以期做到“慎独”;一方面受外在法制约束,而信仰城隍神也是一种检束身心的方法。同时,官员祭拜城隍也是顺应民心的一种行政举措。在古代,城隍神与地方官吏的关系为“城隍之职守,与县令之职守等。民有水旱疠疫,神捍御之;民有颠连疾苦,令维持调护之。民之望于神,犹民之望于令也”。
另外,从城隍庙建筑本身也反映官府的重视,明清时期城隍庙宇“其制高广各视官署正衙,几案皆同”,这种趋势亦为一证。
中国古礼制度的延续。官员祭拜城隍,“神道设教”的作用是一方面。笔者认为,他们崇敬城隍的举措,从更深层次理解是对“礼”的一种延续,或说是对中国古礼制度的一种继承。
詹源(字士洁,明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副使等职)《重建安溪城隍庙记》提出:“予惟昔孔子讥臧文仲之居蔡为不智者,以其不务民义而谄渎鬼神也。”古以龟甲占卜来决策国家大事,臧文仲在“龟屋”刻镂山形斗拱,画水藻纹梁柱。时人称臧文仲为“智者”,孔子不以为然。子不语“怪力乱神”,他关注的是“人文世界”。而城隍崇拜偏向“人文”,其神有功于民,所举行的“怀念”仪式,都是“正民义之所当务”。
对民众的管理,仍在于“吏治”本身,正如叶向高所言:“民之祸福利害令实操之。使令之惠泽慈爱不及于民,即隆其祠字,丰其俎豆,日行百拜以邀福于神,其谁听之。”
故事传说对城隍历史文化的构造。这些故事多描述城隍行善济世、驱邪斗恶、保佑生民等,有其积极一面,虽有荒诞不经处,但也为城隍历史及文化增添了内容,构建了“资料库”。而古代上流社会的文献往往不能完全反映底层百姓好恶需求及其世界观,所以加强对这方面的回顾、整理,有益地方社会风俗研究。
隋唐以来,城隍信仰得到发展,“祭城隍文”“赛城隍诗”及相关碑记跋文等俯拾即是,就闽地而言,就有“颜真卿与泉州城隍庙”“真德秀祈雨”“安溪城隍穿龙袍”“郑成功礼城隍”“土神为城隍”“城隍庙看戏”“青蛙神殿”“莆田王监生冤狱”“城隍显圣保渔民”“都城隍庙抗日”“听审汀州城隍庙”等故事流传民间。
由于事件虚实兼具、真伪错杂,故其中也隐含着某些历史影子。如“莆田王监生冤狱”故事,描述王监生伪造契约,贿赂县令,谋占张妪五亩田地。其后,他因无法忍受对方谩骂从而买凶杀人,嫁祸其子,最终“子不胜毒刑,遂诬伏”。幸有总督苏昌听闻此事生疑,“乃檄福、泉二知府,会鞫于省中城隍庙”。其子对城隍神大呼:“我一家奇冤极枉,而神全无灵响,何以享人间血食哉?”话音刚落,出现异动,“于是观者大噪,两府亦悚然重鞫,始白其子冤,而置王监生于法”。
此类故事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和时代思想,契合民众心理,从中也侧面揭发封建官吏的思想、行为。对于文献本身而言,也给《子不语》《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这类志怪小说提供编撰素材或“社会史料”。
现代社会举办庙会,是留住乡愁记忆的一种方式。重拾城隍信仰文化精神,有助于加深对中华文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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