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细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1)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单位持非法人《营业执照》申请的,应同时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生产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承租合同、隶属国有大型企业共用产权证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证明);

三、管理职责

1.组织机构图;

2.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考核办法。

四、设备管理

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4.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维护计划;

6.工艺装备管理制度;

7.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安全防护性能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9.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及检定证;

10.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仪器设备台账;

五、文件管理

11.文件管理制度;

12. 外来文件的识别、流转程序;

1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

14.产品生产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标准目录及标准封面;

15.产品设计图;

16.主要原材料明细表;

17.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和外购件汇总表;

18.工艺流程图;

19.原材料进厂检验标准;

20.申请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检验规程;

21.产品使用说明书;

22.出厂合格证;

23.产品商标注册证(若无注册商标,此项可缺);

24.产品照片。

六、质量控制

25.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采购控制制度;

26.供方评价规定;

27.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的进厂验收具体规定;

28.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9.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30.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3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2.仓库管理制度。

七、人员考核

33.安全防护性能检验人员上岗证(培训合格证);

3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证明。

八、安全生产

35.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36.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3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适用;

3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9.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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