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体认同、社会认同,还是国家认同,本质上都是个体或社会全体成员的自我描述,即在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相互比较中,认识到个体(他或她)属于特定的内群体,并体验到作为内群体成员带来的情感和价值认同与忠诚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认同越强,忠诚度越高为了国家的稳定,世界各国都重视国家认同的工作,鼓励国民忠诚于自己的国家,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哈萨克斯坦 全面改革?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哈萨克斯坦 全面改革(哈萨克斯坦构建国家认同的经验)

哈萨克斯坦 全面改革

无论是个体认同、社会认同,还是国家认同,本质上都是个体或社会全体成员的自我描述,即在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相互比较中,认识到个体(他或她)属于特定的内群体,并体验到作为内群体成员带来的情感和价值。认同与忠诚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认同越强,忠诚度越高。为了国家的稳定,世界各国都重视国家认同的工作,鼓励国民忠诚于自己的国家。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民族和国家在其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原住民与来自不同地区的人民长期交往,语言、文化、利益、血统等相互融合,哈萨克斯坦也是如此。在其发展历程中,见证了多民族迁徙、大国征伐、国家变迁。长期的多民族和多样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今日的哈萨克斯坦特有的国家认同。其发展道路是以公民认同为基础的民族统一和建设之路,目标是通过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按照“多样性的统一”原则,以“哈萨克斯坦人”为基础,建设“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实现“永恒的国家”。

1文化多样性

从历史发展进程可知,处在欧亚大陆中心地区的哈萨克斯坦,自古就是各部落民族往来频繁、不同文化碰撞交流之地。今天的哈萨克斯坦是个民族宗教多元化和文化多样性表现较充分的国家,不同文明和文化在此交融生长。哈萨克斯坦的文化多样性表现为它同时具有欧洲、突厥、伊斯兰、独联体身份。

第一,从传统习惯看,哈萨克斯坦居民的穆斯林和东正教特点较多。70%的居民信仰伊斯兰教(主要是逊尼哈乃斐派),信真主安拉、过斋月、喜欢吃牛羊肉等。因此,伊斯兰合作组织同意接受哈为正式成员。同时,境内还有约1/4的斯拉夫族人,信仰东正教,与俄罗斯的习惯一致。

第二,从生活方式看,哈萨克斯坦是个世俗国家,当代生活方式欧化色彩较浓厚。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曾表示:“哈萨克是欧洲人,不是亚洲人,我们本质上是欧洲人,这是我们所受的教育。”哈萨克斯坦国家足球队2002年转入欧洲足联,世界杯选拔时也参加欧洲预赛。

第三,从语言看,哈萨克斯坦的国语是哈萨克语,与土耳其、阿塞拜疆和中亚四国(塔吉克斯坦除外)语言均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因此成为突厥语国家元首会议成员。与此同时,俄语也是官方语言,在哈萨克斯坦广泛使用,尤其是在精英阶层,族际交流语言主要是俄语。

第四,从历史进程看,哈萨克斯坦由苏联加盟共和国独立而来,是独联体成员,与苏联成员具有诸多共性,被称作“欧亚国家”,这也是哈将独联体视作外交的最优先方向之一,积极参加欧亚经济联盟和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的原因所在。

从考古成果看,哈萨克斯坦境内已发现很多石器时代的遗址,说明此地很早就有人类居住和生活。从公元前3000年到纪元开始这段大约三千年的时间里,主要是安德罗诺沃文化和塞人文化,就其经济和文化传统来说,属于印欧语系中的古伊朗分支,具有印欧语系的特点。大约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随着匈奴和突厥兴起,大量游牧部落从东方向西迁徙,欧亚大草原上建立起多种不同的游牧民集团,突厥文化和语言共同体开始逐渐形成,比如以狼为祖先的图腾崇拜、敬天敬祖等。

约8-11世纪阿拉伯人占领了中亚,给哈萨克斯坦带来了伊斯兰教。13—14世纪蒙古人占领了该地区。由于蒙古人数量相对较少,尽管是统治阶层,但逐渐被占优势的突厥人同化。蒙古人统治时期,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了等级严格的汗国政治制度,还加速了伊斯兰教的传播。大约到15世纪,伊斯兰教已在哈萨克斯坦被广泛接受。

15世纪,在原住的欧罗巴人种和外来的蒙古人种这两大人种持续数百年的复杂互动的基础上,哈萨克族及其族群疆域基本形成。历史学家也基本一致认定1465年是哈萨克汗国诞生元年。哈萨克汗国时期,受自然气候条件及其游牧生活方式影响,哈萨克斯坦出现了三大“玉兹”(即大的部落联盟,同属于哈萨克民族且居住在全体哈萨克人疆域内):一是南部和七河区的大玉兹;二是中部、北部和东部的中玉兹;三是西部的小玉兹。玉兹文化(或称“玉兹习气”)本质是部落本位主义,给国家和社会生活带来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和割据势力,各玉兹间也往往因为利益分配不平衡而产生矛盾,甚至长期各自为政(相当于三个汗国)。

18—20世纪,哈萨克斯坦被沙俄和苏联统治。这个时期,哈萨克族被“俄罗斯化”。在给哈萨克斯坦带来现代化的同时,俄罗斯也人为地打乱了哈萨克斯坦原本的自然发展进程,使其传统文化被削弱。到1991年哈萨克斯坦独立时,“在这块祖先留下的土地上,哈萨克族约占总人口的40%,但哈萨克语却面临着丧失其社交功能的威胁,因为境内大部分居民都使用俄语。俄罗斯族大都生活在城市,主要在工业企业工作,其他民族的大部分人实际上处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生活的边缘”。也正因如此,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在构建自己的国家认同时,“去苏联化”和“去俄罗斯化”成为重要内容之一。

从哈萨克斯坦的主体民族——哈萨克族的自身发展中,也可看出多元文化的影响。科学家从语言学、民族学和人类学等学科角度考察后认为,哈萨克民族的整合历史可以概括如下:语言方面,经历了古欧洲语一印度一伊朗语一早期突厥语一突厥语一哈萨克语的发展历程;民族构建方面,经历了印度一伊朗——突厥——哈萨克民族的发展历程;体质人种方面,经历了欧罗巴人种——欧罗巴一蒙古人种——蒙古一欧罗巴人种的发展历程(即在原住的欧罗巴人种和外来的蒙古人种复杂互动的基础上形成)。不过,哈萨克斯坦学者普遍认为,尽管多元文化交流自古有之,但哈萨克斯坦这块土地上原本以较单一的哈萨克族为主,居住着三大玉兹(部落联盟),信奉伊斯兰教为主,其他民族和宗教的数量和影响都不大。

今日哈萨克斯坦的多民族多宗教状况主要是19世纪和20世纪的政治运动的结果,尤其是19世纪沙俄占领中亚、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集体化运动、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作为苏联大后方基地、50年代的垦荒等。从20世纪初到苏联解体,总计约560万人迁移到哈萨克斯坦,而当时的哈萨克居民只有约600万人。在外来人口大量涌人的同时,哈萨克族自身的人口数量却大幅减少。减少的原因同样是贫困和政治运动。

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个民族像哈萨克民族这样,在人口方面经历过这么大的曲折,遭遇过这种可能完全消失的威胁。一方面,哈萨克斯坦的多民族现状主要由人为造成。那些并非自愿来到这块土地上的人没有过错。哈萨克人从未被困难吓倒,不仅坚强地活了下来,还越发变得友善和宽容,从未排斥那些外来的人,从来没有因为20世纪的境遇而指责任何人,相反在自身尚处于极端贫困状态的时候,将那些遭受困难和苦难的人请进自己的土坯房。这种精神和传统也是今天哈萨克斯坦建设包容、和谐与相互信任的民族关系的基础。另一方面,在今天,多民族共同体成为哈萨克斯坦的力量源泉,成为国家发展进步的主要优势。所有人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和团结的民族(哈萨克斯坦人),各族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总体上也在丰富哈萨克斯坦的文化,促进对外交流。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部统计委员会数据,哈境内有100多个民族。若将人口只有几个或几十个人的、来自非洲和美洲的民族都计算在内的话,则有130多个。苏联后期,随着加盟共和国独立意识和民族主义增强,斯拉夫族、日耳曼族等人口开始向外移民。1989年,哈族人口自1926年以来首次超过俄罗斯族,成为哈萨克加盟共和国第一大民族。当年哈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0%(约650万人),俄罗斯族占37.4%。截至2017年1月1日,哈全国人口总计1792万人(每平方公里6.51人),其中哈萨克族约1200万人(占67%),俄罗斯族约361万人(占20%),其他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都低于5%。其中乌兹别克族约56万人(占3%)、乌克兰族约28万人(占1.6%)、鞑靼族约20万人(占1.1%)、日耳曼族约18万人(占1%)、朝鲜族约11万人(占0.6%),剩下的民族人口均不足10万人。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资料,截至2016年年初,哈萨克斯坦全国约1800万总人口中,70%信仰伊斯兰教(69%是逊尼哈乃斐派,什叶派、苏菲派、逊尼沙斐仪派、阿赫迈迪亚派等其他伊斯兰教派信徒占比不足总人口的1%);东正教信徒约占25%,其他宗教信徒约占5%。哈萨克斯坦政府共批准3088家宗教社团,分别来自18类宗教及其教派,其中,伊斯兰社团2228家(99%属逊尼教派)、东正教共9个主教区261个教堂、1家亚美尼亚使徒教堂、8家旧使徒教堂、462家新教社团(原有666家)、79家罗马天主教堂、4家犹太教团体、2家佛教组织。哈萨克斯坦境内共有3244座教堂(宗教场所),其中清真寺2320座。另外,在商场、市场、宾馆和其他私人空间设有492个小型的用于做礼拜的祈祷室。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2015年4月23日在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第22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每一个宗教和教派都有自己的优点。它们团结哈萨克斯坦人,为和平与和谐事业、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为国家的巩固而服务。哈萨克斯坦认同应在每一个宗教和教派的优秀精神价值的基础上得到巩固。同时,哈萨克斯坦应始终是世俗国家。世界的现实情况是,民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等差别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始终存在。但这些差别不应成为分裂的界线,而应成为联合的起点。”

2建构国家认同的核心理念

在苏联之前,中亚人民生活在沙俄的突厥斯坦总督区和草原总督区,各地民众都主要信仰伊斯兰教,彼此之间虽意识到有区别,但主要表现为生活习惯差异(尤其是农耕定居人口和游牧民)和部落氏族差异(不同血缘关系),并未上升到现代民族的高度(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不以血缘为基础的稳定的文化共同体,对自己的族源、历史、文化、语言、心理、生活和经济联系等有明确的认知并能严格区分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甚至与政治经济权利挂钩)。

苏联前期(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为了防止泛突厥和泛伊斯兰思潮在中亚地区传播,避免出现穆斯林或突厥大联合(比如形成中亚联邦、突厥共和国),确保苏联在中亚地区的稳定管理和统治,开展了民族识别和民族划界工作,将原本只有模糊身份认识的中亚民众细化为五个中亚民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吉尔吉斯族、土库曼族、塔吉克族),并通过强化彼此区别来“分而治之”。20世纪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开发建设大后方和防止部分民族导向NAZI,苏联国内人口大迁徙,中亚地区出现民族大杂居,使得战后苏联领导人注重“苏联公民”建设,努力削弱民族差异,打造全苏联统一的国民身份意识。

苏联戈尔巴乔夫多元化改革造成真空,民众的国家意识出现模糊和迷茫,各种思潮泛起,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极端民族主义、金钱至上等各种思潮泛滥,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开始转向,出现精神价值危机。关于“国家利益是社会主流意识”的时代已经过去,人们首先追求的是自己的目的和个人的福利,首先从物质上而不是从精神上适应生活形势。在这样的严重形势下,哈萨克斯坦在独立后面临的急迫任务之一便是努力铸造新的意识形态,解决“我是谁”的问题,以填补意识形态真空(或者说扭转多元化泛滥的状态),其核心是统一国民思想意志,培植人们对新独立国家的认同,树立新的价值观,增强人们的遵纪守法观念,增强人们对未来的信心,保持国家稳定,保证各项改革工作能顺利进行。为此,需要借鉴苏联的经验教训,重塑“历史记忆”,探索和寻找符合新独立国家特点与利益需求的新意识形态。

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认为,哈萨克斯坦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关系模式应建立在五个原则基础之上:一是哈萨克斯坦人民相信,民族、宗教、文化和语言的多样性是哈萨克斯坦的无价之宝,它构成意识形态、道德和精神基础,为社会发展不断注人新动力。二是有针对性地创造条件,发展各民族文化和语言。三是宽容与责任是哈萨克斯坦民族的最重要价值,也是处理国内事务和国际关系所遵循的普遍原则。四是哈萨克族发挥凝聚作用,为国家的未来担负起特殊的责任。五是人民的团结,哈萨克斯坦所有国民组成了“拥有统一未来”的共同发展的“哈萨克斯坦人”。

“哈萨克斯坦人”是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核心要素,在指导国家发展时,它强调四个特点:

第一,“哈萨克斯坦人”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不是民族或族群概念。它只有一个标准,即不分民族、种族、宗教、职业、性别、年龄等,凡是拥有哈萨克斯坦国籍的公民都是哈萨克斯坦人。哈萨克斯坦以其自身实践经验证明:不同文化和宗教的人民可以在和平、友好、团结的氛围下和睦生活。

第二独特性,即体现出中亚地区和哈萨克斯坦的特有风格。哈萨克斯坦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文化的多元化社会,而不是一个单一的族群。无论是伊斯兰、俄罗斯文化、突厥草原文化、独联体成员、欧亚大陆中心等,都无法单一地概括出其特点,只有将上述所有特征加总整合,才能形成统一完整的哈萨克斯坦形象。这是“哈萨克斯坦人”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需要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不是单纯机械地模仿其他国家经验。

第三,共有家园。尽管哈萨克族人口数量占多数,但不能说哈萨克斯坦仅是哈萨克族的国家,它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所有族群、民族和所有信仰人群的共同家园。这些人很早便已生活在这里,相互融合、和谐相处,共同创造出今天的哈萨克斯坦。需要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教、各行业、各年龄的国民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发扬宽容和容忍精神,建设和谐家园。

第四,创新发展。即不断地改革和开放,应对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挑战。“哈萨克斯坦人”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要跟随实践变化,不断补充发展,不故步自封、不因循守旧,展现新时代面貌。比如既要保持草原民族的豪放、热情、敬老,也要体现现代的民主、宽容、多元等。

“哈萨克斯坦人”就是“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建设“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的思想主张由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提出,目的是加强国民团结和促进社会和谐,以公民权为基础,借助统一的国家认同,将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该主张认为哈萨克斯坦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是这块土地上的所有人的共同家园;每个人都是哈萨克斯坦的儿女,出身不同但机会相同,国家好,人民就好,国家弱,人民就要受苦;民族差异不是分歧的源泉,而是团结互补的根基。

第一,“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是统一的民族,是拥有统一国家认同,共享核心国家理念和国家意识的国民共同体。“统一”即境内的各族人民,无论其民族属性,还是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均具有统一的身份一“哈萨克斯坦人”。“哈萨克斯坦人”就是统一民族的标志。"哈萨克斯坦”就是统一的民族。

第二,“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是拥有共同未来的统一的民族。“未来”即各族人民均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和同等的发展机会,大家享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未来,需要共同建设国家,共享发展成果。国家发展目标是实现“2050年战略”,即进入世界前30强国家行列。

第三,“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也反对滥用民族自决权,坚决反对将少数民族权利与民族自决权以及与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混为一谈,否则,分裂和分立主义永无止境,国家稳定和发展也无从谈起。

纳扎尔巴耶夫认为,只有“拥有统一未来的民族”才能成为“永恒的国家”。“永恒的国家”是纳扎尔巴耶夫借鉴古突厥三大石碑之一的阙特勤碑上的一句话而来,意思是能够永续存在,不会消失的国家。历史上,很多国家因内部问题而分裂,或被外族侵略而灭亡,只有那些始终团结奋斗、不断发展壮大的文明才能够延续不断。纳扎尔巴耶夫希望哈萨克斯坦可以成为一个“永恒的国家”。他认为,在哈萨克斯坦建设“永恒的国家’洧着强大的政治和社会基础,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对共同家园哈萨克斯坦的热爱;二是全社会对待自己古老国家的历史和语言发展的和谐态度;三是人民对国家的现代与伟大未来以及对自己的公民社会充满信心。

为具体阐述国家认同的内容,哈萨克斯坦发布系列正式文件,主要包括《构建历史意识构想》(1995年5月31日)、《国家统一学说》(2010年4月29日)、《巩固和发展认同和统一的构想》(2015年12月28日)和《“永恒的国家”爱国主义法案》(2016年4月26日)等。

其中:《国家统一学说》遵循“没有统一,就没有民族,没有民族就没有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未来”的思路,根据“维护多样性统一”原则,通过“共同的命运、共同的机会、哈萨克斯坦精神”三个支点,将全体哈萨克斯坦国民和各民族团结统一在一起,无论其种族、民族、宗教、阶层、职业等各种社会属性差别,全部承担共同的历史使命、面临共同的发展机遇、分享统一的哈萨克斯坦精神。“哈萨克斯坦精神”的主要内涵有:尊重传统、爱国主义、革新创新、迎接挑战、争取胜利①。

《巩固和发展认同和统一的构想》认为,为了巩固和发展国民身份认同和国家统一,需要遵循“永恒的国家”爱国主义思想,该思想建立在文化、族群、语言和宗教多样性基础上,是认同和统一的根本基础,凝聚和反映了国民基本精神价值(公民平等、热爱劳动、诚实守信、崇尚学习和教育、世俗体制)。该思想并不守旧,而是不断发展完善。为巩固和发展能够适应世界前30强国家的(即哈萨克斯坦实现“2050年战略”目标)国家认同和统一意识形态,需要以“永恒的国家”爱国主义思想为核心,坚持法律至上、巩固民族宗教和谐、发展中产阶级(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根基),建立有效的能够确保所有公民无差别和无限制进步的社会阶梯,推进三语教育(哈萨克语、俄语、英语)。

《“永恒的国家”爱国主义法案》是在哈萨克斯坦独立25周年之际发布的政策文件,倡议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共同的命运和历史记忆基础上,作为伟大草原的后代子孙,为继承先人开创的伟业而需要继承和发扬的光荣传统。对每一个哈萨克斯坦公民而言永恒的国家”意味着家庭幸福、热情好客、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安全稳定、和谐统一、相信未来等重要的价值观。“永恒的国家具有七个特征:

1.它是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建设和巩固独立、繁荣和强大的哈萨克斯坦是国家使命。2.它是统一、和平与和谐的国家。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命运。3.它是世俗的且有自身独特价值观的国家。4.它是在创新基础上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家。5.它是全民劳动的国家。所有的发展成就都是公民辛勤劳动的结果。6.它是拥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和语言的国家。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大家庭。7.它是一个安全稳定并积极参与解决世界和地区问题的国家。

3国家认同的保障措施

哈萨克斯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应由于出身、社会、职务和财产状况、性别、种族、民族、语言、宗教、信仰、居住地点等原因或因任何其他情况而受到歧视。”为构建国家认同,哈萨克斯坦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第一,成立正式的国家机构“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该机构源自1992年举办的人民论坛。1995年3月1日,纳扎尔巴耶夫签署《关于成立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的总统令,将其定位为总统咨询机构。2007年5月宪法修正案赋予人民大会有权推举9位代表进入哈萨克斯坦议会。2008年10月20日颁布的《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法》使人民大会成为宪法性国家机构,职能是加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和睦,发展哈萨克斯坦文化,加强社会团结,防止民族关系政治化,推进与世界各国的文化联系。哈萨克斯坦发布的关于构建意识形态和国家认同的文件基本都由该机构制定。

图格让诺夫将“人民大会模式”归纳为七个特点:1.民间基层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间形成良好互动,底层的声音能够被上层知道,底层的要求能够被国家相关机构落实解决。2.少数民族的民族或宗教团体有大局意识,不仅考虑自己集团或群体的利益,还从整个国家和公民权利角度出发,代言全体人民的利益。3.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利益有国家最高层保障。人民大会的领导人是总统,相关国家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其大会决议。4.民族或宗教团体在议会中有自己的代表,确保自己的利益在法律中得到保障。哈萨克斯坦宪法规定,议会下院中有9名代表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而不经全民选举。5.遵循国际人权法基本原则和精神,遵守已加入的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合作保障人权。6.坚决打击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7.坚持“多样性统一”原则和“4个T”原则,即信任(Trust)、传统(Tradition)、透明(Transparency)、宽容(Tolerance)。

第二,维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权益。在扶持主体民族发展的同时,哈萨克斯坦也积极保障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的继承与发展,鉴于苏联的教训,哈萨克斯坦在处理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关系,以及构建统一国家和保护少数民族权利二者关系时,遵循“多样性统一原则”,依照“分散化、非垄断化、民主化”三项精神,借助民间力量由公民自发组建各类"民族文化社团”,维护本民族文化。国家不再实行苏联那样的从上到下严格而全面的文化管理(集中化、垄断化、行政化),而是由民间自发组织力量管理和发展,国家则给予资助,由原先的“事务管理”改为“项目管理”,将财政资金向各民族文化团体申请的具体项目倾斜,一视同仁地给予资助和支持,不给予任何民族文化社团优越地位。

截至2017年年初,哈萨克斯坦境内共有962家民族文化社团,其中,全国性社团29家,如俄罗斯公社、斯拉夫拉达运动、朝鲜族联合会、乌兹别克文化中心、土耳其文化中心等。在教育方面,哈萨克斯坦不禁止和限制少数民族成立自己的母语教学学校,不禁止和限制公民选择受教育的语言和学校,不禁止和限制少数民族保护和发展本民族文化遗产。

第三,实行血统主义的国籍制度,在国际公法上,国籍是自然人对某国负有忠诚义务,同时享受国籍国保护的根据。如果允许双重国籍,公民需要同时对两个主权国家表示效忠,通常不利于国家认同的构建。哈萨克斯坦规定凡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哈萨克斯坦公民的人,均可享有哈萨克斯坦国籍,受哈萨克斯坦法律保护和约束,与此同时不承认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问题在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比较突出。当时在哈萨克斯坦生活着约600万俄罗斯人(不仅包括俄罗斯族,还有构成其联邦主体一部分的民族,如鞑靼人、巴什基尔人、车臣人、达吉斯坦人等),其中约一半后来因各种原因从哈萨克斯坦返回俄罗斯生活,留下来的人口仍然是哈国第二大民族,而且大部分生活在哈萨克斯坦北部与俄罗斯接壤的边境州内。部分俄罗斯族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获得双重国籍,这样既可获得俄罗斯保护,还可方便地来往于两国之间。

为此,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签订了四份合作协议:—是《简化公民获得国籍的程序的协定》;二是《关于在他国常住的本国公民法律地位的协定三是《关于调整迁徙手续和保护迁徙公民的权利的协定》;四是《关于简化申请到对方常住手续的协议》。也就是说,哈萨克斯坦拒绝通过赋予双重国籍的方式解决常住本国的俄罗斯族人问题,但通过签订关于常住对方的公民的法律地位条约等形式,用法律手段确认并保护在对方国家常住的公民的利益,另外还规定凡迁徙到对方国家居住的公民自动丧失其原居住国国籍,但返回时仍可获得国籍,且申办手续简易。哈俄两国通过较为灵活的方式解决了“双重国籍”问题。

第四,发展“三语”教育,同时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发展权利。语言是文化传承和心理接受认可的主要工具。除少数居民彻底转用其他语言外,哈萨克斯坦境内差不多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语。政府在大力推广哈萨克语的同时,还要维护其他民族语言的权利,保证其他民族的语言不受损害。哈萨克斯坦宪法规定:“哈萨克语是哈萨克斯坦的国语;在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机构中,俄语同哈萨克语同等正式使用;国家努力为哈萨克斯坦人民学习和发展各种语言创造条件。每个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母语和文化,并有权自由选择交流、教育、阅读和作品使用的语言。”与此同时,为了让哈萨克斯坦掌握世界信息和先进技术,方便与世界更紧密地沟通交流,国家鼓励公民学习英语。哈萨克斯坦政府《2015-2020年发展三种语言教育的路线图》计划2020年前的语言发展任务目标是:1.中学毕业生人100%掌握哈萨克语;2.95%的居民掌握哈萨克语;3.国家机构100%应用哈萨克语;4.掌握英语的居民比例达到20%;5.在各民族文化机构中学习本民族母语的居民比例达到30%;6.掌握哈语、俄语和英语三门语言的居民比例达到20%。

截至2016年初,哈萨克斯坦境内共有100多所民族学校(其中有88所中小学分别用乌兹别克语、塔吉克语、乌克兰语教学),有108个中小学设置22种民族语言课程,有190个专门语言培训学校可以教授30种民族语言,有81所周末学校。在传媒方面,哈萨克斯坦鼓励媒体使用民族语言。截至2017年初,哈萨克斯坦用11种民族语言发行35种民族类报纸和杂志,广播节目有8种语言,电视节目有7种语言。在文化艺术方面,哈萨克斯坦现有哈萨克族、俄罗斯族、日耳曼族、朝鲜族、乌兹别克族民族剧院。

第五,将每年5月1日定为国家法定节日“人民团结日”。哈萨克斯坦《宪法》第一句话便是:“我们—哈萨克斯坦人民有着共同的历史命运。我们在世代居住的哈萨克土地上建设着自己的国家。”1996年10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命令,将苏联时期的国际劳动节改为象征着和谐、团结、繁荣和友谊的“人民团结日”。节日期间,城乡各地都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居民们身着本民族服装,充分展示本民族的传统服饰、艺术、文化和美食等。政府还将2015年确定为国家“人民统一年”,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增强民族统一意识。

4国家认同构建的经验

从独立后至今近30年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成就看,哈萨克斯坦的国家认同工作可谓效果显著,不仅社会和谐,而且国际地位和形象不断提高。全体国民以“哈萨克斯坦人”为自豪,在“2050年战略”指导下,积极进取,朝着美好未来努力奋斗。在近30年的国家认同建设过程中,哈萨克斯坦也积累了若干宝贵经验和教训,主要有:

第一,旗帜鲜明地反对错误思潮。通过领导人和媒体大量宣传教育,澄清一些错误看法,批驳错误思想,尤其是:1.反对破坏哈萨克族内部团结的部族传统主义思想。哈萨克族传统上分为三个玉兹(部落联盟),各玉兹内部又分为多个部落和氏族。受强大的传统影响,哈萨克政治生活中始终存在裙带关系。历史上,哈萨克族因为三大玉兹间的不团结而多次遭受外族侵略。独立后,因主体民族地位不断提升,哈萨克族内部的斗争也随之升温。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注意到哈萨克族内部出现的不良倾向,坚决反对任人唯亲。纳扎尔巴耶夫认为:尽管传统主义在文化方面对保存一个民族十分重要,但这种意识形态建立在复活古老社会结构和部族心理基础之上,会不可避免地激化部族矛盾,在政治上不是一条出路。2.反对民族自决理论。苏联解体就是错误地理解和使用民族自决理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实际上,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同赋予民族自决甚至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坚持民族自决权,很多原本统一的国家就会分裂为多个力量薄弱的小国,致使分裂和分立主义永无止境。3.反对大民族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尽管哈萨克族是哈萨克斯坦的主体民族,但哈萨克斯坦是多民族国家,而不是只有哈萨克族。必须处理好主体民族和非主体民族的关系,团结各族民众,只捍卫哈萨克族利益的行为是假爱国主义。

第二,处理好主体民族和非主体民族的关系。1991年独立后,哈萨克族主体地位大幅提升。独立后的首部宪法(1993年宪法)第一条确定“哈萨克斯坦是自决的哈萨克民族国家”。政府也采取一系列措施,意在巩固哈萨克族的政治地位、复兴民族文化、增加人口等。比如哈萨克语被确定为国语;哈萨克语传媒规模迅速扩大;哈萨克族历史文化类书籍和民族英雄塑像大量涌现;大量行政区和公用设施等更改为以哈族历史人物或重大事件命名;在国旗、国徽、国歌和本国货币的图案中充分体现哈萨克族特征;政府鼓励生育、号召海外哈萨克人回归;哈萨克族在招工、选干、入学、就业等诸多方面享有优先权或被照顾。不过,提高哈萨克族地位的做法让其他一些民族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被剥夺”或“被边缘化”感,造成哈萨克族同其他民族(尤其是俄罗斯族)的关系一度比较紧张,出现双重国籍、俄语地位下降、人口(特别是人才)外流等问题。生活在哈萨克斯坦北部的一些俄罗斯族甚至主张“民族自决”,希望建立联邦制。

为此,1995年颁布的独立后第二部哈萨克斯坦宪法删去“哈萨克斯坦是自决的哈萨克民族国家”字样。这说明,哈萨克斯坦已不再突出哈萨克族的主体民族地位,开始以“公民”和“公民意识”来建设国家,强调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和义务,淡化民族意识,增强公民意识,巩固各民族民众对国家认同,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打击和制止任何人、任何势力破坏国家统一和人民团结的行为,同时表明哈萨克斯坦明确反对以民族聚居区为基本单位的联邦制,希望通过发展公民社会等途径,实现民族关系和谐。

第三,必须大力普及国语。语言不仅用于交流,更能表达内心情感和态度,承载着丰富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内涵,是国家认同的精神和心理支撑。国语在社会统一方面具有巨大凝聚作用。如果全国人民都能熟练使用国语,那么,与他们个人生活、社会交往、情绪情感、未来生活计划等相互关联交织的许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没有统一的语言,全国人民交流都存在障碍,国家认同建设必然面临困难。

苏联时期,尽管哈萨克族人口比重较大,但国家通用语言是俄语,俄语在哈萨克加盟共和国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哈萨克语和哈萨克文使用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哈萨克族人甚至只说俄语,不会讲哈萨克语,也看不懂哈萨克文字。据统计,哈萨克加盟共和国在独立前夕的1989年使用俄语教学的中学比例为67.4%,使用哈萨克语教学的中学仅占30.2%;受专业词汇表达限制,大学和科研单位100%使用俄语,哈萨克语基本不使用,出版物约2/3为俄文,1/3为哈萨克文。即使在2008年,哈萨克斯坦全国人口的85%使用俄语(其中约92.5%的城市居民和74.9%的农村居民使用俄语),超过40%的中学使用俄语教学。因此,为确保主体民族的地位和权利,为巩固国家统一,哈萨克斯坦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哈萨克语和哈萨克文使用范围。到2016年,全国有超过2/3的中小学生和60%的大学生都在接受哈萨克语教育。在政府部门中,所有公文处理和政府文件都要使用哈萨克文,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条件之一便是熟练掌握哈萨克语。

文章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