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向我们询问,丢失了一张40万元的发票怎么办?一般来说,是需要去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已报税证明的,然后在入账时,既要提供报税证明,也要提供加盖印章的底联复印件,这样才能正常入账并且抵扣票面上的增值税。
但是这样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在年底时需要抵扣25%也就是1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没有发票原件的话就抵扣不了,那么能怎么办呢?
受票方丢了电子发票受票方如果丢失或者损毁了已经开具的电子专票,那么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具体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之后,再下载电子专票。或者受票方可以直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电子专票。
开票方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纳税人可以凭借加盖了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来进行后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操作;如果丢失的是已经开具的专票的抵扣联,那么纳税人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可以凭借对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进行抵扣;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那么纳税人可以凭借发票的抵扣联进行抵扣、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丢失了普通发票等原始凭证,纳税人需要重新取得加盖了原开出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在该证明上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交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就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了。
如果是无法从原单位取得证明的情况,火车票、船票和飞机票等,只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再交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人批准之后,也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进行后续财税处理。
关于丢失发票的后续处理方法,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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