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前,民众喜欢用金属玉石雕刻为私人印信,按照个人喜好通常都有龙或者是虎作为装饰。秦以后,政府禁止皇帝以外的人以金玉作为私人印信,皇帝所用的印信被称之为“玺”。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获得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秦始皇将其琢为传国玺,替代遗失的“九鼎”作为天子的象征,又命丞相李斯在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上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又称之为“天子玺”。秦二世死后,秦王子婴将传国玺献于汉高祖刘邦。王莽篡汉后,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大怒,掷玉玺于地,摔崩一角,王莽命人以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玉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王莽败亡后,玉玺落入更始帝刘玄手中,后来刘玄被赤眉军打败,玉玺落入刘盆子之手,后赤眉兵败,献玺于汉光武帝刘秀处。

历史谜团传国玉玺到底去哪了(历史上写受命于天)(1)

周曰校插图版《三国志通俗演义》中的孙坚、袁绍争夺玉玺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爆发董卓讨伐战,孙坚军率先攻入洛阳城,《后汉书》、《山阳公载记》、《吴书》、《资治通鉴》皆记载孙坚军进入洛阳后获取传国玺,但后来被袁术夺取,作为称帝的凭据,袁术死后被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当时曹操得汉献帝,挟天子以令诸侯,至此玉玺得重归汉室。

《江表传》和裴松之认为孙坚发现传国玺之事为假,《江表传》案《汉献帝起居注》的文字“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又太康之初孙皓投降时送金玺六枚,没有玉,表明孙坚发现传国玺这件事是假的;裴松之认为孙坚在反董义军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传国玺而潜匿不言,则为阴怀异志,怎么能称得上忠臣,就算如虞喜所说天子六玺和传国玺不同,孙皓投降时确只有六玺没有传国玺。

虞喜《志林》、赵一清则支持孙坚发现传国玺,虞喜《志林》认为天子六玺和传国玺并不是一个概念,传国玺不在六玺之列,皇帝平时使用六玺办公,并不使用传国玺;赵一清批驳裴松之忽视了范晔《后汉书》中徐璆盗袁术传国玺献给曹操一事,还以吴亡不见传国玺为由反驳是得其一而忘其二。

不论如何,最终传国玺仍从汉室手中传给曹魏,西晋篡魏后,玉玺归晋。

西晋以后传国玺的下落有多种说法:

  1. 西晋永嘉之乱后,晋怀帝被俘虏,玉玺归前赵,后赵石勒灭前赵得此玺;其字迹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后于玉玺右侧加刻“天命石氏”,并于五胡处流传,最后传到冉魏。冉魏因战祸求乞东晋军救援,玉玺又归于东晋。东晋时从五胡处夺回后便流传于南朝。
  2. 前秦苻坚被姚苌所杀时,玉玺被苻坚所埋藏。
  3. 北魏太武帝时于泥像中找到二方玉玺,字迹皆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中一方旁边还加注“魏所受汉传国玺”。
  4. 北齐在侯景败亡后辗转得到他在南朝梁所夺取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玺。

隋朝统一后,传国玺为隋朝所承袭。后来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萧皇后带玉玺逃入漠北突厥处。唐贞观四年(公元630),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皇后与隋炀帝之孙杨政道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到唐朝,至五代十国之后失去踪影。

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多种说法:

  1. 五代十国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失踪。
  2. 五代十国后晋出帝被辽太宗在公元946年俘虏时丢失。
  3. 辽朝保大二年(1122年),辽天祚帝遗失传国玺于桑干河。
  4. 元顺帝逃回漠北时失踪,元朝皇室曾有玉玺之记录,清朝史料亦有记载,但元编《辽史》并不支持此说法。且清乾隆也否认自蒙古得到的是真正的传国玺。
  5. 宋哲宗时,曾宣称有人发现了传国玺,送至朝廷,直到靖康元年(1126年),靖康之祸,徽宗、钦宗被俘虏,金兵攻破大梁,“传国玺”也被金兵掠走,从此销声匿迹。

明军攻入元大都,“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漠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其中既没有元朝的诸帝之玉玺,又没有传国玺。

由于传国玺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

北宋绍圣三年时,农夫段义宣称无意间发现了疑似传国玺的玉印,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是始皇帝所制传国玺,但是朝野不少有识之士怀疑它的真伪。靖康之乱时,金兵进入汴京,这块“传国玺”也消失无踪。

明弘治十三年,陕西巡抚熊翀进献白玉玺一方,书小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礼部尚书傅瀚奏曰其不合《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且人君治天下以德不以玺,高皇作玺亦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请不用此印。明孝宗从其言,藏而不用。

后金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多尔衮出兵蒙古林丹汗部,苏泰太后持元传国玺出迎并投降,次年皇太极据此称帝,但该玉玺于乾隆时期鉴定为赝品。事实上这方常见于皇太极圣旨的宝玺,印文是小篆文“制诰之宝”,应当是林丹汗仿明朝的“制诰之宝”伪造的,而并非《辍耕录》所载之鸟虫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受命宝,也非元朝常用的叠篆印玺,一切都是标榜身份正统性的政治操作,此印于乾隆朝废而不用,但后又宝于盛京凤凰楼,为盛京十宝之一。

清乾隆三年,督河高斌进献碧玉玺一方,书鸟虫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雕刻古泽可爱,颇有秦汉古意,与《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也颇为吻合。然清高宗认为此亦非秦传国玺,只是好事者仿古所作,且“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而当作玩物始终未用作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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