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天山路与洞庭湖路交口西南角的枫丹园小区里,部分业主违规搭建“平台”。为此,合肥滨湖城管对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房产标注,暂停其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与变更登记,以限制违建业主的房产交易与抵押贷款等,督促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近日,枫丹园小区一位业主来到滨湖世纪社区城管中队办公室,与中队执法人员沟通,表示要主动拆除其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原来,该户业主居住在枫丹园小区洋房区域一楼,因在自家庭院的的北侧与南侧违规搭建玻璃阳光房,已于2021年10月被辖区城管中队依法查处并已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违法建设,该处房产也按照法定程序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标注,但业主最终并没有及时进行自拆。
然而,近期该业主急需资金周转,需要将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这才想起该处房产已被标注无法办理抵押,必须将违建部分拆除才能解除标注。日前,当事人自行前往滨湖世纪社区城管中队,提出希望辖区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指导拆除工作,避免因拆除不彻底影响房产标注的解除。
7月13日,从滨湖城管办查违队了解到,截至目前,该户违规搭建的玻璃阳光房已全部拆除完毕,滨湖世纪社区的城管执法人员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对其房产标注申请了解除。据滨湖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滨湖新区近年来首个“拆违解标”的案例,房产标注只是治理违法建设方式的一种,并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居民杜绝违法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冯晓纲 倪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项磊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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