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陈某结婚后不久,杨某因与朋友合伙做生意产生亏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杨某向陈某提出借钱。
因双方结婚登记不久,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陈某虽然有些为难,但考虑到双方是夫妻,还是把自己婚前工作多年的积蓄陆续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转给了杨某,前后共计近20万元。每次借款时,杨某都向陈某出具了相应金额的借条但未明确还款期限。
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书》中就双方之前借款的还款期限予以明确,即“杨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已过,陈某多次催讨,杨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无奈之下,陈某将杨某告上法院。
律师意见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来供另一方经营生意,视为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该财产已消耗,在离婚时,未使用该笔款项的夫妻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偿还。
但在本案中,杨某因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还债所需,婚内向陈某借钱,借钱时双方刚结婚不久,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陈某基于夫妻情分将自己婚前工作多年的积蓄分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和支付宝等方式借给杨某近20万元,且陈某每次给杨某转款时,杨某均出具了相应的借条,故双方成立借贷合同关系,杨某应返还陈某20万元。
关于还款协议,双方通过离婚协议予以明确,杨某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双方既已离婚,离婚协议也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故杨某应归还陈某20万元。
法律知识点
(1)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有效需满足以下四方面的条件:
①协议订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②借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借款一方将所借款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
④离婚时,借款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2)婚内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的,借款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借款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让借款方出具借条;
2 )转账时使用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不要使用现金;
3)遇到对方拒不归还的情况,应尽早去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更多相关事件关注我,此文章摘抄自—-《爱的法则》·杜志红(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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