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使用年限及检测 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更新的公告(1)

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广大液化石油气气瓶用户:

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化更新工作已全面开展,但尚有部分经营业户及居民使用的气瓶未进行智能更新。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要求,现将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更新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2年8月15日前,全市液化石油气气瓶用户必须到辖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完成信息录入、赋码更新工作;8月15日后未完成赋码更新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

二、各县(市)、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于8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气瓶信息录入、赋码更新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充装单位的监管力度,8月16日后实施驻站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擅自充装非智能气瓶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12315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使用年限及检测 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更新的公告(2)

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使用年限及检测 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更新的公告(3)

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使用年限及检测 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智能更新的公告(4)

来源:林都市场监管

编辑:曲 慧

一审:胡凤晨

二审:方 爽

三审: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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