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贵州省雷山县地方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苗寨吊脚楼由“巢居”形式衍变而来,用竹、木搭建,建筑下部呈镂空形态,被称为“半干栏式”木结构建筑,该建筑类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

非物质文化遗产石楼(非物质文化遗产)(1)

苗族是由中华上古时代生活在长江中下游的苗蛮族团演变而来的,三苗时代已形成。苗族人民迁徙到黔东南后人住西江,包括民居建筑工艺在内的各种古老的苗族文化也随之被带到这里,并在此地得以继承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石楼(非物质文化遗产)(2)

在中国历史书上有“北人穴居,南人巢居”之说。春秋战国时楚国诗人屈原在《九歌·东君》中写道:“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槛”指的就是“干栏式”建筑。屈原诗中所描述的正是楚地苗族和其他民族先民们的住房。据史书记载,苗族多居山洞,结草为庐以蔽风雨。事起即建造岩墙木屋,耸以吊楼。可见苗家吊脚楼由来甚久。

非物质文化遗产石楼(非物质文化遗产)(3)

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正是其先民传承下来的古老建筑工艺在适应山区新环境下逐步完善的体现。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连同相关营造习俗形成了苗族吊脚楼建筑文化,它对于西江苗族社会文明进程和建筑科学的研究具有珍贵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石楼(非物质文化遗产)(4)

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是苗族先民从长江中下游流域辗转迁徙所带来的古老干栏式建筑工艺在适应山区新环境下的逐步完善,是苗族建筑文化的载体。在民居建筑中,吊脚木楼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地位,而且它是苗族等少数民族安身立命、繁衍后代、延续民族历史的根基。西江千户苗寨规模大,气势恢弘,是自然环境、民族、历史、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的综合体,对研究苗族历史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对苗族人民来说,它又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石楼(非物质文化遗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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