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孰低账面,孰高可回收金额。不能高估账面,不能低估可回收金额。即,不能虚增资产,不能虚增利润。
2.初始计量时,自建和外购投房,会计科目也要划分为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初始计量金额按照实际成本(公允模式初始计量不按公允价值)。
3.投房费用化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投房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投房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损益,只有处置时才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影响处置损益。
5.外购投房初始入账价值,包含价款、直接成本(维修基金)、直接税费(契税);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谈判费和差旅费(管理费用)。
6.固定资产下月折旧,无形资产当月摊销。即,投房的房下月折旧,投房的地当月摊销。
7.无形资产(土地)不计入在建工程,计入存货(开发成本)。
8.多层楼房,出租员工计入固定资产,自营旅馆计入固定资产,对外出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9.书面决议,没有签订协议,也算投房。
10.处置损益=其收-投房打包 其综
其成=投房打包 -公允 其综
11.损益类科目包含收入类和费用类,费用类同资产借增贷减,收入类同负债贷增借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收入类科目,公允价值下降体现在借减,处置结转是贷增,即公允下降处置时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投房转换日:出租,租赁开始日;投房转存货,书面决议日;投房转自用,达到自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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