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年,一个名叫邹彦彦的女人相继以假名字、假身份证和假结婚证,炮制了5场虚假的婚姻、并在期间以真实身份结了婚。6个被蒙在鼓里的“丈夫”互不知道彼此的存在,都在自以为的婚姻中为“妻子”砸钱。

3年来,邹彦彦彩礼、首饰、生活花销等由头从6个男人处诈骗的财物共计797702.2元。案发前,她害怕事情败露,也曾“拆了东墙补西墙”:归还被害人共计278200元。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共计519502.2元。

近日,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所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透露了这则“匪夷所思”故事的具体细节。

女子携假男友(女子3年以假身份与6男子结婚)(1)

3年内的6场“婚姻”

2017年9月,邹彦彦以假名字 “杨晓丽”与男1号蒋某处对象,然后通过办理假结婚证、让蒋某误以为二人已婚。期间,邹彦彦以收取订金、彩礼、购买黄金首饰等名义骗取蒋某67万余元。

2018年底,邹彦彦又炮制了新的假身份证、以“王思源”身份与男2号周某处对象,以同样的方式办理了假结婚证。周某为其花费了定金、彩礼、黄金首饰等119万余元。后来,邹某又以做生意入股为由,骗取周某二叔21万余元。

许是尝到了“甜头”,不出几个月后的2019年1月,邹彦彦继续以“王思源”身份同男3号李某处对象、并“办假证”结婚。随着年份的增长,她索要的财物量级也竹节攀升——彩礼、黄金首饰、结婚登记、共生活投资、还车贷……对李某的骗款多达122万余元。

1年后,邹彦彦使用新身份“张亚楠”与男4号吴某处对象、并办理“假结婚”。在这场婚姻中,她以彩礼、首饰、做生意等为由获利约15万元。

2020年8月,邹彦彦终于“合法地结了婚”。这一次,她本以化名“张亚楠”与男5号孙某处对象、但在登记时被对方发现真实姓名,遂使用真实身份证、本名,和孙某民政局登记了结婚。然而,这场婚姻不出两三天——邹彦彦又以送个孩子上学为由离开,来到了海兴县。

在海兴县,“张亚楠”再度粉墨登场——她隐藏了真实的自己与孙某实质上的婚姻,用假身份以处对象、结婚为由,诈骗了男6号陈某7万余元。

期间,她也害怕事情败露,常把从其他男人处骗到的钱,还给之前的男人。据判决书显示,她曾归还周某15.2万元、并偿还了周某的二叔借给自己的21万元;此外,还归还李某9200元、吴某17.3万元。

假结婚与骗钱的“套路”

邹彦彦与“丈夫们”的相识路径相似。有的是托人介绍、有的是在微信相亲群、有的是在快手婚恋主播下方的评论。

网聊中,她会向男方介绍自己炮制的名字、比实际年龄更小的岁数、还有自己父母双亡、离异带着一个14岁女儿的基本情况。往往,邹彦彦与这些男人们网聊不出十天,便提出有见面、结婚的意图。

第一次见面,她总会提前声明自己认真结婚的打算,而男方往往会安排父母或家中亲人与其相见。往往在这次见面中,她便会向男方索要定金定下亲事,价格1万到4万元不等。其中,陈某的母亲还给予了其2000元的见面费。

此次见面后,便是无休止地索要钱款。据当地风俗,结婚前要买金项链、金手镯与金耳环,她总会在定亲后就立即提出、由“丈夫们”带她去百货商店挑选。其中,和李某在商场买“三金”时,他们相中的首饰价值25000元,而邹彦彦竟直接提出让李某直接给她25000元。李某想着怎样自己也是花这么多,便应允。

除了三金,她还曾要钱索要陪嫁的家装——家具礼。另外的索款理由多以孩子为借口:送孩子去石家庄上学、带孩子去外地坐近视手术、孩子生病了、孩子上学要交学费等理由。

但是,她的骗技漏洞百出。比如,她曾以孩子发烧住院向李某索要4000元,但当李某赶到医院时,并没有被允许进入。

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邹彦彦又是怎样糊弄过去的呢?她的手段是:来到婚姻登记处门口,她会先让男人去给工作人员买烟、买糖,然后让男人把身份证、户口本、以前的离婚证给她留下,等对方买完东西回来后,她直接拿出伪造的结婚证,说已经办好了。有男人曾问她怎么这么快,她托辞说自己有找关系,就很快办出来了。

每一段“婚姻”,她也都穿上婚纱,拍结婚照、举办婚礼,而将办酒席的份子钱全权收入囊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诈骗孙某的过程中,她的“真身”被发现——孙某在登记的那天,发现了她本名叫邹彦彦,是1982年的,38岁了。她养父母双亡、和亲生父母没有走动。

对此,邹彦彦向孙某这样解释:自己有两个户口,在亲生父母那边叫张亚楠,那个户口注销了,现在用的是邹彦彦的户口。孙某相信了,而后,邹彦彦以真实身份与其登记结婚。

“丈夫们”将骗婚妻子告上法庭

陈某是警觉心相对更高的那个丈夫。婚恋期间,邹彦彦曾给他发过一张自己作为“张亚楠”的身份证照片,他曾循着身份证上的地址、独自去往实地考察,但是他询问的村民、村书记、妇女主任、诊所的大夫,都说不认识张亚楠。

那时他便认为张亚楠是个骗子了,可此时已为她花了近十万余元。怕她不还钱、也怕她走了自己便找不到人,他报了警。

同样报警的还有蒋某。他发现自己结婚后妻子长期不在家,每次都是自己急了,对方才回家呆几天,但很快又借故离开。最后在派出所,他才辨认出“妻子”的真实身份是邹彦彦。

李某也是起了疑心后,在婚姻登记处查询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结婚。想到对方不停索要钱财,他也报了警。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邹彦彦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

深刻剖析邹彦彦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其辩护律师说,这与邹彦彦特定家庭背景及成长生活环境有重大关系。

辩护律师称,邹彦彦自小被养父母收养,长大知情后一直努力寻找亲生父母而无果,后养父母早亡,她于18岁年龄时即与人结婚,19岁时便生育了女儿孙知微。其亲情缺失的人生经历,塑造了其一定叛逆及报复社会的阴暗心理,以致于其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到了她尚未成年的女儿,恳请法庭能考虑到其特殊的家庭情况,从宽处理。

最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彦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共计519502.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被告人邹彦彦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邹彦彦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武汉晨报记者 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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