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25岁,在县里一所幼儿园当老师,和老公是在大学时候认识的,他家经营一家油坊,虽然是干油坊的,但是他们家在我们这还算得上大户,平常乡里乡亲收了果子都去他们家打油,在这一带比较有名气。到了年龄,我们两家商量结婚,婆婆那边的意见是要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让邻里街坊都看看,为此婆婆做了一件让我非常感动的事情,就是卖掉了自己家里的传家宝,好像是一件玉器之类的东西。

订婚时,婆家那边给了我父母这边18万,楼是他们家买的,我家这边负责装修,结婚当天也比较排场,婚车是婚庆公司出的,光10辆婚车租金就要了一万左右,婚宴也有几百口人来参加,当老公单膝跪地的那一刻我泪眼婆娑,庆幸嫁给了一家好人家。婚礼结束后没过几天,和我一个幼儿园的同事发来的消息让我坐立不安起来

婆婆给媳妇传家宝规定(婆婆为迎娶我进门卖了家里的传家宝)(1)

婆婆给媳妇传家宝规定(婆婆为迎娶我进门卖了家里的传家宝)(2)

难道婆婆家花销的、欠下的都要我们来还?老公为什么不告诉我?可是就算知道了能怎么办,再离婚吗?刚沉浸在结婚喜悦中的我顿时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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