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发展趋势的最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区别开来。它是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和把握这些规律的关键。矛盾分析法是认知事物的内部的根本方法,也是实际工作中的根本方法,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因为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矛盾关系既有普遍性,又有代表性,同时它又是构成多方面关系的细胞。 黑格尔在近代矛盾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第一次使矛盾思想具有了自觉的(但是唯心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以往辩证法思想的优秀成果,总结了现代科学发展的理论成就,正确地揭示了矛盾的实质,形成了唯物辩证的矛盾科学理论。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1)

一、什么是矛盾?它的基本属性是什么?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对立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的属性,体现双方的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它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哲学范畴,阶级斗争,生存竞争,机械运动中的排斥与吸引等都属于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的趋势。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2)

二、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连接的。同一是以对立面的差别为前提的。斗争性寓于斗争的同一性中,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任何矛盾的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而矛盾的对立性是绝对的,它是普遍的,无条件的。 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面的统一不是无条件的,凝固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性迟早要打破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使原有的矛盾统一体解体并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矛盾的同一性为矛盾的双方相互渗透贯通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了矛盾双方的力量的对比和相互关系得到不断变化,以致最后造成矛盾的统一体的破裂,旧事物被新事物取代。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3)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科学和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人的思维中的矛盾是客观世界矛盾的反映。只要我们从事物的内部,从联系和运动中看事物,就会发现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科学都是研究事物矛盾的,科学每前进一步都是以揭露和认识新矛盾为内容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因而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4)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5)

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6)

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一切事物都是自在的矛盾。”“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它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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