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一个选举君主制中,由于存在着个人意志成为最后决断这样一种关系的本性,国家制度等于选举协约......等于把国家权力无条件地交给了个人意志,结果,各种特殊的国家权力变成私有财产”,等等。

第280节:“君主行使的主权产生对罪犯的赦免权,因为只有它才可以实现精神的威力,去挽回已经发生的事并用宽恕和忘却的办法消灭犯罪活动。”

马克思认为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1)

赦免权就是恩赦权。恩赦是颇具偶然因素的任意的最高表现,黑格尔意味深长地把这种任意变成君主的真正属性。黑格尔在补充中甚至认为“无根据的决断”是恩赦的起源。

第281节:“王权中包含的第二个东西,就是特殊性环节或特定内容的以及使特定内容从属于普遍东西的环节。就这个环节获得特殊的存在来说,它是最高咨询机关及机关人员,他们把国家当前事务的内容,或把那种由于当前的需要而必须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连同其客观方面即决断根据、与此有关的法律、情况等等,一并呈请君主决断。负责这些事务的人员的任免,全凭君主的不受限制的任意来决定,因为他们直接同君主本人打交道。”

第284节:“因为决断的客观方面——对事务的内容和情况的了解,决断的法律根据和其他根据——是能够承担责任的,也是能够证明客观性,从而这些客观方面是可以进行咨议的,以示它不同于君主的个人意志本身,所以只有这些咨议机关及机关人员才是承担责任的,而君主特有的威严,作为最后决断的主观性,则对政府的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请仔细读!!!君主有多威严,慈祥,那么底层官员就有多流氓,可憎。后者不过是君主的另一面而已,它通过底层官员的嘴脸和行为得到了指数级放大,因而当我们批判基层官员时,这并不是在解决问题,这是纵容恶,权力的恶)

黑格尔在这里纯经验地描写了大臣的权力,(黑格尔哲学是以巨大的历史感和时代感为基础的。黑格尔将历史和时代的内容以思辨化的语言表达了出来。虽然在原则高度上,黑格尔对历史与时代采取了唯心主义的态度,但是这并不能否定黑格尔哲学的丰富内容。我们必须科学对待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因为我们至今仍然活在黑格尔的哲学视阈中,虽然它的方案如马克思一样被实践证明是有问题的,但是他对现代性问题的切思及其解决方案,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当代世界的真实方位与历史走向具有极大的教益。虽然实践本身的开放性注定了理论本身无论怎样科学,它都必须被“淘汰”,被证明自己的不足,但是理论本身的雄心就在于建立对此在世界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的理解,在思维中把握人类命运的走向。这是任何一种重大理论所具有的认识世界与价值导向功能。它不仅给人说清楚当前是世界是怎样的,而且要说明何为好的世界,并给人实现的方案。)正像它在立宪国家中通常被规定的那样。哲学在这里附加的惟一东西,就是把这一经验的事实“变成存在,变成王权的特殊性环节”的谓语。(黑格尔哲学是认识世界哲学的高峰,它的目的是解释世界,即把世界纳入逻辑合理性的范畴体系。人活着,是需要理由的,黑格尔哲学就是给时代把脉,目的是实现人与世界的和解,或实现人的心与脑的和解。现代世界是心与脑分离与对立的世界。时代的变动使得人的心躁动不安,而要安顿心,只能力求用头脑认识世界的内在逻辑,给人以合理性的解释,否则心是永无宁日的。与其说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不如说人是需要理由的动物。人活着,需要一个活着的理由,无论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国家,等等。在黑格尔看来,他需要给时代一个理由,但是这个理由是什么需要理性的努力,这也是他执着于世界合理性解释的原因所在。

西方哲学,是理性哲学,也就是说,它相信无论是自然世界还是人类社会世界,都是有规律的,不是盲目的,规律需要理性来认识和把握,理性一旦认识和把握了规律,那么也就是意味着世界成为了属人的世界,理性承担着发现的使命,并且理性意味着只有被证明的世界,才是人的世界,也因而,理性具有了人的地位,有理性的动物——人。)

(大臣代表行使主权的意志的合乎理性的客观方面,所以他们也获得承担责任的荣幸,而君主则甘于自己“威严”特有的想象。)因此,思辨的因素在这里是很少的。相反,细节上的阐述,其立足点却是纯经验的根据,并且是非常抽象、非常糟糕的经验的根据。

例如,选用大臣要由君主的“不受限制的任意”来决定,“因为他们直接同君主本人打交道”,这就是说,因为他们是大臣。同样,“不受限制地选用”君主侍从也可以从绝对观念推演出来。

在论证大臣的责任时,所举的理由就好些了,“因为决断的客观方面——对事务的内容和情况的了解,决断的法律根据和其他根据——是能够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能够证明客观性”。显然,一旦某一个体成了任意这一神圣的、被认可的存在,那最后决断的主观性、纯粹的主观性、纯粹的任意就不是客观的,从而也就不能够证明客观性,也就不能承担责任。如果从立宪的前提出发,黑格尔的证明还是可信的,但是,黑格尔是从这些前提的基本观念来分析这些前提的,因而他没有证明这些前提。这种混乱表明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全部非批判性。(重要!!!说明了黑格尔并不是从真正的前提出发的,而是从前提概念出发,并且他只是对前提概念进行分析,并不涉及前提概念得以产生的社会历史前提,或感性前提。黑格尔的法哲学不如《共产党宣言》那样,是革命的指南性理论,黑格尔的法哲学,包括他的整个哲学,都是力图在理性的范围达到对世界的合理性解释。黑格尔至始至终都相信理性的力量,人类唯有在理性的框架内才能实现和解,靠革命或暴力必然带来强权和霸道。)

第285节:”王权的第三个环节所涉及的是自在自为的普遍东西,这种普遍东西从主观方面考虑是君主的良心,从客观方面考虑是国家制度的整体和法律;由于其他每一个环节都以王权为前提,所以王权就以其他环节为前提。”

第286节:“王权、合法的王位世袭制等等的客观保证在于,这个领域具有从其理性所规定的其他环节中分离出来的现实性,同样,其他环节本身也具有各自的规定的固有权利和义务。在理性的机体中,每一部分在各自保存自身时,也保存其他部分的特点。”

黑格尔没有意识到,他用第三个环节即“自在自为的普遍东西”炸毁了前两个环节,或者说,用前两个环节炸毁了第三个环节。“由于其他每一个环节都以王权为前提,所以王权就以其他环节为前提。”如果这种设定不是被神秘主义地而是现实地理解,那么王权就不应由出生设定,而应由其他环节设定;就是说,王权不是世袭的,而是流动的,也就是说,王权是一种国家规定,这种规定是按其他环节的内在制度轮流指派给国家单个公民的。在理性的机体中,不可能头是铁的,而身体却是肉的。各个部分为了保存自身必须同出一源,必须具有同样的血和肉。(这是马克思用黑格尔来批判黑格尔。黑格尔虽然坚信理性的全域性,但是事实上他并没有贯彻落实,不过这从客观上说并不怪黑格尔,理性至多只能到达对世界的不完全理解。理性是人的理性,因而是有限的理性。人的理性虽然有神的愿望,但是不可能实现。理性在其现实上,只能是一种历史理性,而非康德或黑格尔的纯粹或理性绝对理性。历史理性是马克思的理性范式。理性本身也是历史的产物,并在历史的运动中不断地发展。它并不具有立法者的绝对权威,正如法官本身也是时代和历史的产物。)但是,世袭的君主不是同出一源,他是由另一种材料做成的。在这里,大自然的魔法就是同国家其他部分的理性主义意志的单调对立起来。况且各个部分之所以能互相保存,只是因为整个机体是流动的,每一部分都在这种流动性中被扬弃,可见,任何一部分都不会像这里所说的国家首脑那样,是“不动的”、“不变的”。因此,黑格尔的这种说法取消了“与生俱来的主权”。

其次,关于不承担责任。如果君王违反了“国家制度的整体”,违反了“法律”,那么他的不承担责任也就终止了,因为他那种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存在终止了。然而,使国王不承担责任的正是这些法律,正是这个国家制度。可见,它们自相矛盾,而且仅仅这一个附加条款就可取消法律和宪法。因此,立宪君主的国家制度就是不承担责任。(可见,理性国家和法律并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他们的矛盾并不能靠理性来解决,而必须上升到对非理性——市民社会批判性理解和把握,才能具备解决的必要条件。在意识范围内,兜圈子,结果只会越来越乱。)

但是,如果黑格尔满足于:“这个领域具有其从理性所规定的其他环节中分离出来的现实性,同样,其他环节本身也具有各自的规定的固有权利和义务”,那么他就应该把中世纪的国家制度也称为机体。这样一来,我们在黑格尔那里所看到的,只是许多与一种外在必然性联系在一起的特殊领域,而肉体的君主当然也只适合于这种情况。在每个规定都独立存在的国家中,国家主权也惟有通过特殊的个人才能确立。(重要!!!东方专制主义国家并没有独立存在的规定,个人不独立,社会组织不独立,包括所谓掌权的人也不独立,个人的权利还随时被权力所侵犯,这是因为它们的国家主权不是通过个人确立的,而是绕过个人或忽视个人而确立的,因而是非法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7—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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