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务局公开发布税务稽查案例分析,许多企业管理者疏忽的问题。匿名举报同样是税务局获取大案的一种十分关键的来源,比如说2018年的明星范某某利用拆分合同协议偷漏税的案例,2021年大牌明星郑某利用阴阳合同偷漏税的案例,这两个案例都为税务局带来巨额的税款。
税务稽查
有许多企业管理者也是有这种困惑,假如出现了少缴税款的问题,那么追征期到底有多久呢?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因税务局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局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局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局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所以假如被列为偷税、抗税、骗税的,追征期是无期限限制的。
按照过往税务局公布的税务稽查的案例,税务局通常都关注企业近三至五年的问题,这是因为这段时期的相关信息更容易获取。但是利用匿名举报,可以使税务局获取企业数年的内部账本从而税务稽查企业五年甚至十年以上的纳税问题。与此同时随着税收管理方法的进步,大数据系统、智慧税务稽查系统的升级,税务局也可以借助先进的手段来调查企业更久远的税务问题。今天我们就结合过往的税务稽查案件和大家分享:在智慧税务的大背景下,税务局是如何通过匿名举报获取一家企业近十年的逃税信息并且予以处罚的。
利用大数据彻查10年内的私户收款记录
2020年5月,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稽查举报中心接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件,称厦门J公司涉嫌隐瞒销售收入逃避缴纳税款。举报信中称,企业在近10年间共偷漏税逾500万元。信件中还附有一份简易表格,记载了厦门J公司近年来隐瞒销售收入的大概情况。
厦门市税务局企业进行了初步查询分析,发现厦门J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近10年来,厦门J公司年申报销售收入在1800万元~2500万元间浮动,但企业所得税申报利润额很少,几乎年年亏损。长年亏损的情况下,企业还在坚持运营,这并不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运营常理。
税务局立刻约谈了举报者,举报者称厦门J公司设有内外两套账,内账记录虽不规范,但相关的货物出仓、收款等凭证都有留存。在未申报收入运作方面,据他所知,隐匿收入均利用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举报者向税务局提供了三大箱资料。经过盘点,箱内的资料为厦门J公司近10年间的仓库出仓单存根联143本、仓库账簿7本、对账单3本,订购单(合同协议)1本、收款收据以及仓库出仓单财务联101本等材料。估计稽查人员看到这么多材料的时候也会头疼。
此时厦门市税务局共收到了200多本资料,想从几百本资料中获取相关的纳税信息,同样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举报者提供的账簿凭证几乎都是原始凭证,这些凭证材料不仅时间跨度大、数据量大,并且没有相对应的电子数据和版本,给检查人员核实汇总原始凭证数据带来了很大困难。
那么厦门市税务局如何利用高科技手段精准的、快捷的找到企业实际的纳税问题呢?
检查人员发现,厦门J公司每月都发生多笔销售业务,其银行账户数据十分庞杂,要核查清楚企业近10年来的销售收入情况,难度很大。为此,经过研讨,检查组决定采取“借力”方法,加速数据分析和取证进程。
检查组与第三方技术部门合作,利用数据处理软件,对凭证资料信息与银行账户流水数据实施了相似性比对和批量处理。经过大量分析比对工作后,最终企业原始凭证中所记载的数据信息,大部分在企业账户和相关个人银行账户的流水信息中都找到了对应的收款“印迹”。核查结果证实,举报者提供的企业原始经营凭证,确与厦门J公司生产销售行为具有关联性。
经整理,这些原始经营凭证涉及厦门J公司三类收入,即:产品销售收入4807.68万元、废料销售收入371.63万元、员工内部购买产品收入110.76万元,总额共计5290.07万元,但这些收入在同期企业申报信息中却踪迹全无。据此,检查人员确认,厦门J公司存在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情况。
经查,厦门J公司检查期内共计隐瞒销售收入5290.07万元,税务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1198.27万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905.32万元的处理决定。
本案是一起十分典型的利用内外两套账簿、个人账户收取货款不开票来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件。该企业逃避税款的时间跨度长,涉及经营数据多、隐匿收入额度大,税务稽查的难度比较大,但检查人员们利用匿名举报获得了初步的信息,并且利用高科技数据处理技术锲而不舍,最终将案件查得水落石出。这个案例也给我们一种启示,在目前这种税收监管环境下,税务合规性是税务筹划的基础,过往利用的所谓的“避税”的方法,在目前的环境下是行不通的。企业的运营,只有建立在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上,才能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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