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1)

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2)

关于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划转的公告

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3)

全市各排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的通知》(临编办〔2022〕40号),自2022年8月10日起,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程网办,各排污单位通过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http://permit.mee.gov.cn/cas/login)

注册申报,相关业务咨询请联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0日

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4)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5)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

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工作要求

强化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

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南重点管理(全市排污单位今日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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