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住宅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怎么办)(1)

买过商品房的人都知道,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有70年。但是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甚至不少90年初的房子设计使用年限只有30年或者40年,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平均寿命也越来越长,人们寿命活过住宅楼使用年限的情况会来会多,而且这时我们也已经是“七老八十”,要是我们居住的房子这时变成危房,那我们将如何养老善终?现在先让学习一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备不时之需。

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的整体安全可靠,必须在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予以保修,即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此,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就是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年限

    同时2014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形式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制度。(2014年8月以后的建筑都会要求实行这一规定,到时可以小区里找到相关责任人的永久性标牌,就可以知道出了问题除了开发商还可以找什么单位和负责人,目前国内的建筑行业越来越规范了,相信新闻上的豆腐渣工程会越来越少,就算出现了责任人也必须终身负责)

    高层住宅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住宅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怎么办)(2)

    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首先,各类工程根据其重要程度、结构类型、质量要求和使用性能等所确定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确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意味着超过使用使用年限后,建设工程就一定报废、拆除。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制订技术加固措施,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并经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该建设工程能达到继续使用条件的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不经鉴定、加固等违法继续使用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产权所有人自负

    高层住宅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住宅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怎么办)(3)

    所以说设计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只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加固、维修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目前每个小区都设有共同维修基金,只要好好管理这个基金,相信到50年之后,这个基金已经成为一个巨额基金,利用这一基金进行加固、维修也不需要全体业主再额外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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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住宅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住宅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怎么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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