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政府网
《意见》指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意见》还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意见》划定了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据经济日报,目前10.3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来了“10问10答”帮你搞懂——
啥是个人养老金?
简而言之,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覆盖超过10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此前一直没有出台,属于一个短板,如今这一短板终于补齐。
有人认为个人养老金出台之后,目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就被替代了,未来养老要靠自己了,这其实是误解。
谁可以参加?
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已经有10亿多人,所以,等个人养老金全面推开后,这10亿多人都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并非是强制缴纳的,而是个人自愿参加的。
缴费多少?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完全是个人缴费,这跟在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同,在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如何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跟银行存款有啥区别?
意见发布之后,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
“个人养老金
跟我自己去银行存款有啥区别”?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个人养老金跟个人存款有很大区别:
第一,个人养老金在一定额度内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第二,对接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都是经过遴选的合格产品,兼顾安全性和盈利性;
第三,个人养老金采取账户封闭管理,一般不允许提前支取,是“化短为长”的资产管理手段。
根据意见,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这是不是国产版的401(k)?
张盈华解释,美国的401(k)其实是企业年金,需要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而个人养老金完全是个人缴费,类似于IRA(个人退休账户)。
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根据意见,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有何突破和亮点?
“相比2018年开始的税收递延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此次文件有了许多新突破”,张盈华认为,合格个人养老金产品多样化,满足参加人的多样化需求;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各类金融机构均可竞争加入,大大拓宽市场主体参与度;参与人的消费选择权多样化,个人可在各种合规机构或渠道开立账户和选择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参与便利性大大提高。
同时,张盈华建议,可以允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重大疾病、应急、必要的教育培训等)有限度的提前支取,并对补税、归还等作出规定,增进账户管理的弹性。
带来什么利好?
张盈华认为,个人养老金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可以丰富大家的养老选择,同时也对资本市场有一定好处,一是可增加长期资金的供给,二是有利于投资的长期性。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个人养老金主要面向风险偏好相对较低的投资需求,追求长期的绝对收益,对安全性和稳健性要求较高。个人养老金的大力发展,预计将带动长期增量资金配置相对稳健的产品。
现在就能买吗?
根据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张盈华表示,此次试点周期一年,应密切跟踪试点,及时公布合格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合格机构条件等,同时做好公众宣传,提高对个人养老金的认知。
证监会:抓紧制定出台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
4月21日,证监会表示,2022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发布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
证监会表示,《意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成熟经验,体现科学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是明确补充养老制度定位,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金积累,进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是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享受税收激励。《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进行封闭运作。以个人养老账户为制度设计核心,确保税收激励落实到个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和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激发个人养老责任意识。
三是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采取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
证监会指出,《意见》有助于加快构建养老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资本市场将助力养老金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
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最成熟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社会大众理财,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既是行业设立的初心,亦是行业发展的使命。公募基金行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管严格,服务投资者数量已超5.4亿,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4万亿元,并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募基金行业应当进一步勇担时代责任,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投研能力,加强养老金融投教,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
下一步,证监会表示,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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