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向上级呈报文字材料,不少是反映下面的情况和问题。这一过程中,难免有文字错误的情况,遇此该如何对待呢?读《明太宗实录》,深感明成祖朱棣的态度有可取之处。

明朝廷六科给事中专门辅助皇帝处理奏章和稽察六部事务。日久,朱棣便发现一个情况:给事中的个别官员在疏驳奏章时,常常抓住奏章中一两个错别字大做文章,甚至以此治人以罪。朱棣很不以为然,将诸给事中召集一起,说:“为治贵得大体。比尔等疏驳奏牍,一字之误,皆喋喋以言,琐碎甚矣。吏治文书,丛脞积累,其精力有时而敝,岂免错谬?”对于因错治罪的做法,他说:“下岂敢慢上?或一时急遽,漏写有之,必非故违,亦令从傍增之。”又说:“凡天下何弊当革,何利当兴,何处军民未安,何人奸邪未去,当历历言之勿隐。若此细故,可略也。”

朱棣一番话并非一味为文字出错者开脱,而是强调凡事要实事求是,处理问题要抓主要矛盾,不能本末倒置、因小失大。

现实工作中,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持有给事中官员相近的观点,看下面的材料或报告,一旦发现个别错别字、语病等瑕疵,就撂到一边,甚至认为是对上级不尊重而苛责。实际上,上报材料出现瑕疵,除了如朱棣说的“一时急遽”等情况外,还有基层文字水平有限等因素,肯定不是“故违”。对此及时提醒批评就行了。

作为下级来说当然也要讲究办事认真,军队是要打仗的,战斗文书、作战决心图上的任何点滴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战场失利,我们不能因为紧急、繁忙而马虎。

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什么(反映问题比文字准确更重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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