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曾梦想拥有自己的公司。资产过亿,员工上千?是否梦想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拥有法人的身份,一天不用上班,就能轻松月入百万,这种好事,你还别说,真的有,那就叫作“挂名”法定代表人,只是这个,背后的风险可能是你不能承受的!
真实的案例
李总:老吴啊,我要成立一家公司,我每月给你一千元,你来做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承诺书,以后公司无论发生什么事都由我来负责,和你没有关系。
老吴:看着咱们老交情的份上,李总,我就答应你!
不久,甲银行起诉丁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某,要求丁公司对一年前的一笔100万元金融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吴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吴某曾签署过连带还款保证书,法院判决吴某对该100万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老吴:李总,这100万借款你当时说的跟我没有关系,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名义上的法人。
李总:你是法定代表人,白纸黑字,这是你要负责的和我可没有关系!
一、当“挂名”法定代表人到底有哪些风险呢?
1、民事责任风险
因经营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根据《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及刑事责任风险
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责任
(1)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影响自创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风险”的承诺或者约定是无效的
这里要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挂名”法定代表人需谨慎谨慎再谨慎,分红轮不到,担责却冲在前,这样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可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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