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备受多家媒体关注的发生在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的社会无业人员诈骗开发区工程款一案,至今已进行了三次庭审然而2014年9月2日的第三次庭审,依然是一如既往的“休庭合议”,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朔州的那些事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朔州的那些事儿(山西朔州惊现最)

朔州的那些事儿

前段时间,备受多家媒体关注的发生在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的社会无业人员诈骗开发区工程款一案,至今已进行了三次庭审。然而2014年9月2日的第三次庭审,依然是一如既往的“休庭合议”。

如此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竟然搞得如此大费周章、如此“艰难”、如此复杂,令人万分难解。

记者梳理发现,贯彻此事始终的或隐或现、或前台或幕后,对此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物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会明才是关键所在。吴会明真可谓是全国最牛的开发区书记。

“牛事迹”之一:千万工程一句话

2009年9月,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的公安分局拟进行装饰。当时一个叫田亮的无业人员找到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第九分公司装饰工程部经理何虎生,声称他和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书记吴会明的弟弟是“铁哥们”,已经通过吴书记揽下了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的装饰工程,但其一无队伍,二无资质,所以想找具体施工单位。当时田亮再三声明:工程绝对保险,他已“摆平”了开发区书记吴会明!

何虎生经过考察后,果真确有其事,而且田亮还真是“揽下了这个工程”。不仅仅是“揽下”,而且各项工作异常“顺利”:

10月8日,山西建总九分公司正式进场开工。工程发包方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竟然没有对施工单位进行任何的资质考察,更没有公开招标了。开工不久即收到头一笔工程款。此时没有任何招标,也没有任何合同。

就这样一千多万的政府工程,就是书记吴会明简单的一句话就交给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田亮。

对此,田亮的话是:“那一次我和他(吴会明)说,哥!你以后就是我的老板了,我给你跑腿就行了!”

田亮对何虎生说:“我找人,咱找得就是一把手,要是底下的人,我待尿他了。吴书记就是开发区的一把手呀!”

当然,从2010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8日,施工方共收到工程款708.75万元。田亮作为该工程的“联络人”,仅用于“打点领导”就先后支取280多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领导直言:可以肯定的是,该笔费用已经通过田亮满足了某些领导的要求,否则,工程不可能顺利干下去。

“牛事迹”之二:弟弟朋友骗走钱

2011年10月14日,工程结算过程中,联络人田亮非法私刻施工单位公章,伪造《委托支付证明》,冒用施工单位名义,在开发区领导的层层批示后,又经过开发区财政局专业财务人员的层层把关(开发区领导和财政局财务人员既没有向合同签订人核实、也没有向合同签订单位财务部门核实),将284.676万元工程余款划拨至和本工程没有任何关系的古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上。

与此同时,田亮还用不具法律效力,不能用于财务结算的椭圆形工程项目章私自划拨款项60多万元,经手的同样是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上事实都是经过检察院认定的)。

这种诈骗尾款的行为,似乎太“顺利”了。尽管诈骗技术含量很低,手法也很老套,但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施骗方和受骗方更像是配合默契的“合作方”。用财政局麻祥局长回答记者的话来说,就是“只是签字,一般不审核”。他不会忘记自己是干什么的了吧?

作为财政局的局长,最基本的职责是处理好本局的日常政务、事务工作,使之不会出现大的事件,大的纰漏而渎职。这些麻局长不会不清楚的,那么他在秉承谁的旨意、谁在发挥影响力不言自明。

“牛事迹”之三:诈骗案件一手捂

此案案发后(即检察院认定的开发区被骗的事实),开发区自己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倒是何虎生于2012年5月向朔州市公安局报了案。但是一直进展艰难,阻力重重。

直至2013年前半年公安机关才把田亮抓捕归案。

直至2014年1月24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朔州市检察院公诉的田亮诈骗开发区财政公款案才第一次开庭,结论是“休庭合议”。

直至目前距田亮被抓捕已经15个月了,第三次庭审的结果依然是“休庭合议”。

何虎生说,田亮诈骗工程尾款一事败露后,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继续要求开发区结算。吴会明为了掩盖他收取贿赂,私授政府工程的贪腐事实,多次与他谈判,承认他确实是违规违纪了,要求不要向纪检部门和媒体曝光此案。

在何虎生保存的录音资料里,吴会明说:这中间呢漏洞肯定是有了!这开发区有没有过错呢?有了!就是你们说的,这中间招投标也好,后面这俩笔钱的委托支付也好,这个是有过错的.....。

我作为书记,对这帮人,我该保就要保了,是不是这意思了,实在保不住这帮人,我吴会明担这个责任就是了,别的扢扯出来说是招投标这些事,我这个领导责任我担了。

现在这公安办案,检察院办案,哪能不牵扯呢,是不是?一去了,他就不说这些了,你招投标,你这个那个.....,这就不是办你这个事了嘛,不是办你俩的事了,说开别的了嘛。

咱俩换位思考,到了公安局、检察院,撇开别的不说,不说田亮诈骗,也不说是伪造公章,他们会问:你们当年招投标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就配合着把钱就打到别的地方了呢?这个路数就不是这个路数了。

这些绕口令般的语言,一言以蔽之曰:要保护参与的干部,担心牵扯出其他问题,所以,这事情要捂着。

结果就是15个月,没有任何结果。

据何虎生说,有关领导说过:田亮的诈骗罪一定(定罪),吴会明一伙的渎职罪就形成了。但为了保护干部,所以要慎之又慎!

难道为了“保护干部”就可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吗?就应该袒护掩盖贪腐受贿的事实吗?

“牛事迹”之四:媒体报道风过耳

2013年4月,《山西日报》记者着手调查此事。

4月25日,《山西内参》刊登了记者关于此案的报道——《私刻公章骗巨款,案件搁置无人管》。由此引发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

2013年5月9日,中新社刊发记者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朔州开发区书记吴会明违规操控政府工程招标,私授政府工程给自己的亲属,导致开发区财政巨额公款被骗的事件。此后国内多家媒体和网络转载、调查此事。

其中,2013年12月19日,山西民意网以《朔州市开发区政府恶保安牵出黑内幕》为题予以曝光;2014年3月3日,山西民意网以《朔州开发区主任被调查了书记亦有问题》为题予以报道;.

然而,吴会明等人至今依然如风过耳,“好官我自做之”。

在全国反腐呼声日益高涨、中央反腐措施日益严厉的大背景下,朔州官场上一件如此直白明了的贪腐案件,居然受不到应有的处理,其中的原因令人万分难解!

“牛事迹”之五:屡遭举报仍逍遥

田亮诈骗开发区事发后,开发区以“已经支付结算款”为由,拒绝支付何虎生尾款。

在公安检察两级机关已经认定田“诈骗开发区工程款”的事实后,遭受巨大损失的何虎生于2013年6月下旬,向朔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开发区支付尾款。

何虎生从此开始了举报和告状的艰难历程。实名举报吴会明等人的贪腐行径,但是无人过问。违法私自将政府工程交给自己的关系,造成整个案件发生的直接涉事领导,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会明至今毫发无损。

朔州坊间纷纷传说,吴会明在省纪委有“大靠山”。

一位政府部门的知情人“好心”相告:不要告了,告也白告。朔州的政界“黑”的厉害,在全国不说前三也能进前十,官场相互包庇、保护现象非常严重,人尽皆知,群众敢怒不敢言,完全就是一个“小王国”,省里有很多领导都是朔州上去的……。

何虎生略带调侃地说:“撼金道铭申维辰易,撼吴会明难!”

近期以来,山西省各级档次的“老虎”接连落马,成了全国的瞩目的“焦点”。其中既有煤焦领域的,也不乏工程方面官商勾结的,说明中央在整治山西的吏治方面是下了大决心、下了大力气的,任何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及拙劣的幕后操作 ,只能是自己死得更难看。不管煤焦领域也罢,工程领域也罢;“大老虎”“二老虎”也罢,“大苍蝇”“小蚊子”也罢,在腐败的性质上毫无二致,都难逃正义的审判,只是前后早晚而已。

相关内情及案件进展情况,记者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来源: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9/22/content_3406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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