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报道了城西商品博览中心电费一元一度的问题。那么,物业是不是真的如蔡千梅所说的按照一块钱一度电收费的呢?
随后,记者找到了城西商品博览中心的中悦物业。
物业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电费是这样开的,这是酒店的电费,单价是0.7154元,然后我们也收他一个服务费,物业不是有个服务费嘛。”
所谓的服务费究竟是哪些费用呢?
物业所说的服务费其实就是公摊电费,整个市场外面的灯、路灯,包括消防用电的泵房、监控、酒店的电梯,并且是酒店专用的电梯,外面的人用不到。
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又是什么呢?
物业表示:“每个地方多少钱,我总不能开一下泵房多少钱,路灯多少钱,我也分不了,今年一年下来,我们拿上把它公布出来,我们会公布的,我们公示栏还没做好,马做好了就公布出来了。这个很快的,因为我们是一个新市场,刚开始,也不知道这个市场公摊电是多少,我们正在做一年的测算。”
所谓的公摊电费我们都知道,但是公摊电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到底怎承担?购房合同和租房合同上应该都有说明。即使退一步说,公摊电费由业主来承担,那也得有个标准,而不是简单的“服务费”三个字来代替。
既然双方就电费问题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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