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校园欺凌(放学别走跟你们谈谈)(1)

新闻看得越多,越意识到会写东西的重要性。现在媒体这么发达,一篇文章出去,动不动就引爆社会热点,激发广泛讨论。作为一个卖字为生的,笔者一直在深刻反思自己,想来想去还是姿势水平不高的原因。

为什么说这个?因为最近又有爆款文面世了。为什么现在说这个?因为笔者已经被“反转”搞怕了,尘埃基本落定才敢动笔来谈。

\ 壹 \

不久前,有位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家长写了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直指儿子在学校遭遇“校园欺凌”,被同学用厕所垃圾桶扣头。但学校的态度却十分敷衍,还以“过分的玩笑”定性此事。

看不见的校园欺凌(放学别走跟你们谈谈)(2)

为人父母,哪个不关心自己的子女。碰到这种事情,自然是推己及人,感同身受的多。加上文章确实写的不错,有点“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的意思,瞬间就把罗尔那档子事儿给拉下头条了。

因为这篇文章,把“校园欺凌”这个话题再度推入公众视野。不仅各大媒体都在评论,各种“深度好文”满天飞。连带着,网上有关的新闻都多了起来,什么“山东某小学生被推下楼梯”之类的。

不过,正是因为有罗尔的事先例在前,笔者对这种爆款文及其引发的新闻热点,还是持谨慎态度。

\ 贰 \

学校里有没有以欺负人为乐的“熊孩子”?肯定有,相信大家可能也遇到过。而且笔者赞同一个观点:孩子“熊”到什么程度,跟年龄并没有太大关系,有时候说是“邪恶”都不过分。

在很多有关此事的评论中,有不少作者援引了一个例子,力证“熊孩子”的可怕:

1993年,英国两个10岁男童逃课后诱拐了一位2岁男婴,将其杀害后扔到铁轨上。案件曝光后举国哗然,两个男童被判了8年监禁,是英国最小的杀人犯,十分骇人听闻。

多说一句,这件事儿后来被拍成了电影,叫《男孩A》,主演是大帅哥安德鲁加菲尔德,就是最近比较火的《血战钢锯岭》里那位开挂军医。

关于“校园欺凌”,国家一直都在严厉打击。 今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上个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还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问题是,是不是学生之间的一切矛盾,都能被归为“熊孩子”作乱,乃至上升到“校园欺凌”的高度,就值得打一个问号了。

\ 叁 \

文章曝出之后呢,各种机构介入调查,其间种种就不细说了。反正最近,当事学校发了个声明,在公布相关细节的同时,也表示说涉事的三个小孩在学校交往正常,此次出现的属于“偶发事件”,不构成“校园欺凌”。

声明发出后,公众口径稍稍没那么一边倒了,不过依然有人在说,正是学校这种“大题小做”的无所谓态度,才是助长“校园欺凌”的元凶云云。

说到现在,笔者倒是觉得,中关村二小这件事,是不是“校园欺凌”已经不重要了。关于此事的种种争议,已经足够就说明一个问题:

所谓“校园欺凌”,这个概念本身在目前就有诸多争议,认定起来实在是有点困难。有时候,就连身在其中的人都不一定说得清楚,何况置身事外的成年人。

正所谓“关心则乱”,一涉及到自家孩子,被人碰掉一根汗毛都是大事,哪个父母能保持客观冷静?这种心态,拿去疼自家孩子可以,但用来给“校园欺凌”定性,就不能靠家长自己感觉了。

笔者觉得,大多数成年人,特别是男性,在小时候都有跟人打架的经历。比如笔者本人,偶尔打赢,打输的时候当然更多。但要说是“校园欺凌”,感觉就有点言重。

说个不一定对的观点,“欺凌行为”是校园毒瘤,应该防范和铲除。但学生之间打来打去,其实有点像早恋,某种程度上你是无法避免和禁绝的,只是一个如何应对引导的问题。

\ 肆 \

有个挪威学者Dan Olweus,专门搞校园暴力行为的研究。他对于“欺凌行为”的定义是:受害者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有意地、反复地、持续地施以负面行为,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或不适应。

这个话听起来比较拗口。按照个人粗浅的理解,这最主要的就是要看这种负面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和针对性。

也就是说,俩学生之间因为某件事扯皮打架,不管是谁打赢了,这个都不能叫“欺凌”。

另外还有一点,很多时候学生之间有矛盾,是有具体原因的,比如你跟老师打小报告,害得我被罚了站之类的。但“校园欺凌”往往没有原因,“欺凌”本身就是原因,欺凌者只是为了享受施虐的过程而已。

如果把中关村二小公布的事情经过来按这个标准套,个人觉得,校方对此事的定性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校方公布的细节有隐瞒,不可信。那这个就没办法讨论了,属于“塔西佗困境”。不过与看了点新闻的网友相比,个人还是倾向于相信有调查权的学校。

\ 结语 \

说了这么多,不是要给校方和“校园欺凌”来洗地。笔者前面说了,“校园欺凌”应该铲除。但正因为事关重大,在铲除之前,还是先厘清分类比较好。

关于这个问题,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足够写一个教育学论文来讨论。不过,说到底,家长们最关心的无非三点:如何消除欺凌行为、被欺凌者如何应对、如何处理欺凌者。

你我都不是教育专家,给不了什么明确建议,无论是“告老师”还是“打回去”,都感觉有点不妥。至于消除,满世界都有类似的事情,要整明白看来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

笔者只是希望,在介入未成年的世界时,成年人应该谨记一点,无论是教育机构还是家长,给自己的定位都应该是教育者和监管者,而非判决者和处罚者。

你是否曾碰到过“校园欺凌”?

关于“校园欺凌”,你怎么看呢?

欢迎留言讨论。

编辑 | 欧阳崧 版式 | 欧阳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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