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省近期出台《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于6月30日起施行。
据浙江省医保局统计,2019年我省新发癌症病例21万,因癌症死亡达到9万余例,我省癌症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全国一样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国家和省里将大量癌症的靶向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和我省大病保险药品支付范围,较好地减轻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但是诊断和治疗过程的大量检查费用仍给癌症患者带来沉重压力,尤其是临床上用于癌症诊断和治疗的PET-CT检查,费用高又未纳入医保报销,成为尚不富裕家庭的重要经济负担。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是由PET图像和CT图像两部分组合而成。该项检查通过分子代谢水平及解剖水平同时对肿瘤进行评判,在肿瘤的精准诊疗、个体化医疗方面发挥明显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PET-CT作为一项高端影像学检查,并不建议用于对普通人的防癌筛查。《通知》还对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作了明确:一是明确支付对象为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二是明确支付范围为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三是明确支付标准,PET-CT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从7000多元调整为5300元/次,大病保险按上述价格和相关规定支付。四是明确支付监管,医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加强PET-CT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测分析,防范医疗过程中的滥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作者:吴英杰 董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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