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加大防火区违规用火查处力度,近日,又有一名违规使用明火人员被依法查处。
10月25日下午,金灶镇乐安村包坑坷山有群众违法使用明火,燃烧杂草。经过金灶派出所会同金灶镇委镇政府、乐安村联合开展调查,查明违规使用明火人员身份。经工作,前天下午,违规使用明火人员邱某辉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邱某辉交代当天上山锄草,并违规焚烧枯草、杂物的事实。
当事人邱某辉说:“当时我在果园想要弄些肥料,烧一些杂草,引发了火情,接受同志教育,我认识到是错误的。我希望广大群众以我为戒,提高防火意识,最好不要在山林里用明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我区气候干燥,属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使用明火,违反《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区实行高火险期火源管制的通告》,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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