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确定原则
①、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的正压。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不应因压差产生哨音。
②、相互连通的相同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
③、为防止有害气体外溢,预麻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④、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⑤、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
⑥、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含I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手术室换气次数,是保证要求的洁净度并在运行中不超过规定的自净时间所必须满足的指标。
⑦、眼科手术室的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比其他手术室宜降低1/3。
⑧、与手术室直接连通的房间温湿度宜与手术室的要求相同。
二、洁净手术部用房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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