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与直系自然血亲的区别(知乎问答请问图中)(1)

问:请问图中的“我”和“侄女”是否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否属于《民法典》中“禁止结婚”的范围?

答: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属于《民法典》中“禁止结婚”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其中直系血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堂、表兄弟姐妹。

本案中,“我”和“侄女”属于旁系血亲,所以本案的关键就是要判断“我”和“侄女”是否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们一起来计算一下。

首先找到“我”和“侄女”共同的血缘同源人——就是共同的太爷,然后从“我”开始数到太爷,经历了4代,再从“侄女”开始数到太爷,经历了5代,两边代数不等,取其大者,所以“我”和“侄女”属于五代旁系血亲。

综上,“我”和“侄女”虽然属于旁系血亲,但因为超过了三代,不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可以结婚。从遗传学的角度,如果双方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容易增加后代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率。怀孕期间作全程产检,如果有异常,要做产前诊断。

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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