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代的电影皇后
忽然发了疯
30年代,她正值盛放。
她是上海第一美人,是电影皇后,红得无人不知。
那样的岁月里,她一年的歌曲版税就高达千万。一部电影的片酬是几十根金条。
可众生悲伤。
她也在红尘中受苦。
她是弃儿。
早年被一户人家,卖到另一户人家。还被尼姑庵收留,与尼姑们一起长到6岁,后又被人领养。
所以关于她的来路,一直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尼姑私生女。有人说她是舞女生下的弃儿。但又有人说,她的舅舅是个鸦片鬼,把她从家里偷出来,卖了。以后辗转各地。
不论哪一种说法,有一点是勿庸置疑的:她幼时飘零,无枝可依,没被好好爱过。
理所当然地,成名以后,她的婚恋都以悲剧告终。
有相爱的男人在报上公开她的隐私,有男人诱奸她,有人骗光她的钱,并拒绝承认她怀的是自己的孩子,甚至似乎还与黑道有染。
29岁,她从香港回来时,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几个月没洗澡,衣服板结成石块,和皮肤黏在一起,脱都脱不下。而且怀孕了。
她神智不清,开始发疯。
然后整整6年,她无法再拍戏。
1951年到1957年,她都没有离开过医院,以一个精神病人的身份,悲惨离世。年仅37岁。
她叫周璇。
她与尼姑庵
有着不解之缘
周璇死去多年以后,她的身世被人挖出。这一个版本,应该是真的。
她的原名叫苏璞。
父亲是牧师,母亲是护士,1920年,苏璞出生。可是,家中孩子多,父母分身乏术,就在苏璞2岁时,把她送到外婆家。
结果舅舅因抽大烟缺钱,把她卖到金坛县的王家。从此,她改名叫王小红。
1年后,王氏夫妇离异,她又被送走。
这一次,她被尼姑庵收留。
接着,上海一个叫周文鼎的男人在外面养的一个戏子,叫叶凤妹的,因无法生养,恰好去尼姑庵领养孩子。
从此,周璇来到了周家。改名周小红。
好景不长,周文鼎吸毒,坐了牢。他把气撒在周小红身上,觉得是她带来灾殃,对着3、4岁的周小红又打又骂。
他骂她“扫把星”。
骂她“捡回来的狗”。
她哭都不敢哭,怕哭了,他们会打她更重。
那时他们的境况越来越差。周文鼎又是个薄情、下作至极的人,见没了钱,便打起了孩子的主意。
这是周璇后来说的:“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肠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妓院当妓女,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子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里咽……”
有一天,周文鼎腻了,烦了,收拾收拾,回到大太太那边,再也不来了。
从此,叶凤妹一个人拉扯着周璇长大。
那时候女子的生路非常少。摆在叶凤妹眼前的,只有重回旧路,继续卖艺。可这时,她已是明日黄花,早已不受欢迎。
多年以后,周璇在报刊上撰文说:“我的养母原是广东人,当过粤剧演员,年轻时曾红过一阵子,慢慢人老珠黄,也就一文不值了。”
叶凤妹去酒肆唱,无人捧场。
去茶馆唱,也无人喝彩。
有人劝叶凤妹:可以去妓院试试。
到了这份儿上,叶凤妹生存都成问题,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抛弃周小红。
她把孩子又送回尼姑庵。
师太说:“属羊的女子,一生难逃厄运,留在庵中修炼,或可避开灾殃。”
于是决定让周小红削发为尼。
但叶凤妹不舍,恳求师太让孩子带发修行。师太同意了。
从此,年幼的周璇成了一个带发小女尼。
法名:守贞。
歌舞团是另一个江湖
同样的欺压
同样的霸凌
周璇曾在自传中说:我是一个凄零的女子,我不知道我的诞生之地,不知道我的父母,甚至不知道我的姓氏。
她直到死去,都不知道生母、生父为何人。
命运如风,把她往东吹,又往西吹,有时吹到日头上,有时又吹到泥泞里。
她不能自主,像苇絮,像尘埃。
也因为这一点,她一生惴惴不安。哪怕被万千人追捧时,也觉得,那繁华是空的,一下子就会坠地。
11岁,她进入歌舞团。
当时她已经离开尼姑庵,跟着叶凤妹东奔西走,朝不保夕。叶凤妹做粗活,做女佣,洗马桶,做针线,卖唱,周小红无处可去,一直跟着她。
她在底层的阴暗中,看够了倾轧、龌龊、世态炎凉。
她在生命之初,就已经饱尝人世辛酸。
好在,上天剥夺了她太多,也给了她一副好嗓子。
“我自幼爱听人家唱歌,耳音也好,常常跟着哼,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就能上口了,在学校里,我唱歌的成绩总是第一名。”
11岁时,有人把她推荐到明月歌舞团。
当时的明月歌舞团团长,叫黎锦辉,培养了一大批明星,如聂耳、王人美等。
刚到歌舞团时,周小红很瘦,一脸孤苦伶仃。
她以为,这是新的归宿。
不成想,所有的路途,都是吉凶未卜。
歌舞团也是江湖。
在那里,弱肉强食。当红明星备受瞩目,新人备受打压。周小红年纪小,人又瘦,没后台,又是备受欺凌。
有一回,她去琴房练琴,刚一坐下来,就有人大吼一声,伸出腿,把她从琴凳上踹了下去。
她无人可以诉说。凡事写在日记里。
她一如既往地,被全世界拒绝。
费尔贝恩说:被拒绝的体验,对于儿童来说,是最高层次的创伤。
她会本能地思考:是不是我不配?不配得到大家的喜欢?
为此,她的行为出现两个极端。
一是在关系中更加审慎。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的:步步留心,时时在意。那时的周小红就是这样。
有人说,拍《马路天使》时,她已经爆红。人人都知道周璇。大街小巷的店铺里都在放她的歌。
但她依然是个蜷缩的、无法伸展的孩子。
她在片场时,总是蹲在角落,与小场工一起玩打弹珠。
而导演们讲剧情时,她总是躲在远远的角落,微微蜷缩着,睁着眼睛听。不说话。
她在有人的地方,总是惶恐,不知如何是好。
她害怕人。也害怕关系。
在《周璇日记》里,她不止一次提到,王人美有心机,身边人有恶意......
她在内心深处,建了一道高墙,防御着一切可能的入侵。因为之于她,入侵即是伤害,而不是连接。
和她共事的人都说:周璇太卑怯了。
而卑怯的心理语言是:我不配。
我不配,于是我不敢。
我不敢,于是我不开始。
她一直是孤独的。没有朋友。爱人也一个接一个离开。
但与此同时,她拼命证明自己。
这也就是她的第二个极端:在个人成就上,不顾一切地要成功,要有名,要出人头地。
当无人满足她的情感索取,她本能地,就去向观众要温暖,要爱。
而为了让观众看见,她必须吃得苦中苦。
她是整个歌舞团中最拼的人。
练歌练舞,别人是尽力,她是拼命。
有时候夜里,人人都睡了,她爬起来,继续去练劈腿,练舞蹈,练琴。
她是最用功的孩子。
也是对自己最狠的孩子。
周璇狠到什么程度?
说起来我们都毛骨悚然。
当时周小红已经改为,叫周璇。并在银幕上出演角色。大家的反馈是,她轮廓好,鼻梁、嘴巴、身裁都好。
只有一样差强人意,就是她是单眼皮。
周璇不容许自己有瑕疵。
她被太多人嫌弃,也被太多人挑剔。
他人的恶言恶语,内化入心,变成她对自己的恶言恶语。
她成了自己最严格的挑剔者。
后来她决定,要不顾一切,把自己的单眼皮,变成双眼皮。
当时没有整容手术。她就自己做。
她找来铁丝,在自己的眼皮上左一划拉,右一划拉,划得血肉模糊。最终还是没成。
后来宋小江看不过去了,就说,我帮你吧。
他就找了根竹签,在周璇的眼睛上,仔细地划了几道。
没有麻药。没有酒精。那种痛苦可想而知。
但周璇吭都没吭一声。
眼皮好了以后,再上台,她就用炭笔,加深了那两道痕。
此后她焕然一新。
在镜头面前,她明眸流转,哀愁若有若无,更加夺人心魄。
她的拼、狠、不要命,终于为她带来了机会。
她在舞台上亮相,也在银幕上惊艳众生,她的金嗓子唱酥了30年代的上海。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醉
她终于被人看见。
人人都说,那是周璇的上海。人人还说,那是周璇的30年代。
她红透十里洋场的那一年,只有14岁。
几乎所有原生家庭不幸的女子
都会在关系上栽跟头
此后万里风光,她前程似锦。
她也确实一路顺遂,一年歌曲版税几千万。
一部电影几百两黄金。
她成了歌、影双栖明星,还被选为电影皇后,歌迷影迷遍地是。
她是很多演员的偶像。
也是很多名人的明月光。
连心高气傲如张爱玲,也成了她的粉丝。
只可惜,几乎所有原生家庭不幸的女子,都会在关系上栽跟头。
事业,她可以凭借拼命,赢得一席之地。
但关系,你无法比狠斗气,甚至越用力,越事与愿违。
它属于长袖善舞、知进知退者。
而长袖善舞的人,必须从容、自在,内心宁静。
周璇当然不是。
她一生都在争。一生都不知道退。
然后她的噩运,就在“爱”中到来。
她的第一个男人,是严华。大她5岁。是她的师兄。也是同在明月歌舞团的艺人。
11岁时,黎锦辉特地把她交给严华,让他带她,顺便教她普通话。
遭遇霸凌时,严华也护着她。
然后大家也想到了——
周璇在严华身上,投射了一个迟到的、不离开的、一直守护她的父亲。
她自然而然地依恋他。
而这种依恋,被她认为是“爱”。
周璇为严华写了厚厚一大本日记。
1936年,严华去南洋演出。出发前,周璇将那本日记交给严华。
严华回来以后,两人相恋。
那一年,周璇16岁。
周璇18岁,他们结婚。
随后,严华说,我不负你。
可惜,没有几年,他就负了她。而且是倒戈相向、赶尽杀绝式的负。
他们争吵,他动手打她。
他在报上公开骂她。说她出轨。说她负气离家出走,是“卷款潜逃”,而且和男小三一起。
一时之间,周璇变得声名狼藉。
这种恋人的反目,至亲的造谣,比恩断义绝,更令周璇难堪和痛苦。
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丈夫会对自己如此狠决。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曾经如兄如父的严华,竟是这样一个禽兽之辈?
满城风雨、众叛亲离、闲言碎语、诽谤嘲弄,全都向她压过来。
周璇本就脆弱敏感。
她根本无法面临这样可怕的逆境。
她想到了死。最终,她在某个暗夜里,服毒自杀。
好在,她自杀时被人发现,从死神那里捡回一条命。但自杀消息,又一次轰动上海。
她被逼上绝路。
活,活不得。
死,也死不成。
既然如此,那就以一己残躯,洗涮冤屈,说出实情,还自己清白吧。
1941年6月2日,她连请三个律师,也在报上发声。
一则反驳严华的公开信。
二则曝光严华其人和他们婚姻的真相。
“璇获其甘言,不辨情尾,方其唱随相和。岂意严君以璇贫弱可欺,欺凌压迫,无所不至。”
也就是说,在大家看来,这对金童玉女,不过是野兽 弱女的组合。
圆满是表面的。
实际上,她一直被欺、被控、被压迫。
事情闹到这份儿上,婚姻当然无法继续了。1941年,周璇与严华离婚。
那一年,周璇才21岁。
21岁,这是一个尚未开放的年纪。但周璇,却在21岁时历尽沧桑。
在香港
她再遇劫难
多年前,她寄身的尼姑庵中,那个老尼曾预言过,周璇一生灾殃,不得善终。
没想到是真的。
她虽赚了很多钱,但因为第二个男人朱怀德,全没了。
她一生虽有名,但梦露说得好,“名声是好东西。但在寒冷的夜晚,你不能把它裹在身上。”
她一生在渴望爱。但爱,从未真正降临。
她拼尽全力,营营役役。但到头来,一切如捕风。一切都是虚空。
1946年,周璇离开上海,去香港发展。
据说开始时,她还算顺利。
但不久就非常惨淡。
高晓松在《晓松奇谈》中说,那时候,香港几乎都是黑社会在把持。
艺人也好,明星也罢,都不能自主。
而周璇这个弱女子到了香港,说羊入虎口,一点都不过分。
几个月以后,和她一起演《马路天使》的赵丹,接到她的求助信:“求你来接我吧。”
赵丹在深圳的一条河边,接到了周璇。
那时候的周璇,已经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她已经几个月没洗澡。
身上恶臭袭人,衣服已经不是脏,而是污垢、体液交织,导致板结成块了。
而且,她怀孕了。
她整个人精神恍惚,神智不清。
赵丹看了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把周璇带到宾馆,让她洗澡。
但根本洗不了。
因为衣服像石块一样,完全脱不下来。
最后,赵丹用剪刀,把衣服全部剪开。
剪开以后,周璇肚子隆起,身上全是新伤旧痕。
赵丹看了眼睛直流。
这就是一代电影皇后。这就是一代玉女。不到三四年未见,竟成了如此模样。
同年7月,周璇回到上海。
她已经不太好了。
精神病的症状明显,而且正在加剧。
她整天躺在床上,不洗脸,也不吃饭。
她就像一具枯木,已经没了生机。
曾经美好的、妩媚的、灵光流转的周璇,已经不在了。
她清醒的时候,曾声明,不再拍摄电影。
但在1951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她还是接了《和平鸽》。
这是她从香港回来后,拍的第一个电影。
也是她一生中的最后一部电影。
因为她在拍摄现场,疯了。
1951年,《和平鸽》拍摄时,原本一切都很顺利。
就在即将杀青时,拍到一个抽血的镜头,不知道触及了周璇什么往事,她忽然崩溃。
在片场,她歇斯底里,情绪失控。
哭闹不止。
她在现场撕心裂肺大喊:“是你的骨肉!就是你的骨肉!验血!验血!”
她的疯狂与绝望,令人感到又恐怖,又可怜。
而听到周璇发出这样的呼告,大家自然想到一个人:朱怀德。
朱怀德
杀死周璇的第二个男人
朱怀德是她生命里的第二个男人。
他风度翩翩。
父亲又是当时上海最大的绸缎商。
认识周璇后,他追求周璇多年。
他的体贴与殷勤,令周璇的养母都夸赞不已。
但周璇一直没有答应。
她本能地不相信。同时也将这种不信,作为保护自己的方式。
可是,所有的人渣都是不厌其烦的。
朱怀德几年如一日地,追求着周璇。这种疯狂的、偏执的、非理性的热情,终于令周璇动了心。
1946年,当周璇前往香港发展,朱怀德也一起前往。
在香港,他们同居。
那几年在香港的事情似乎非常复杂。
先是周璇准备与朱怀德结婚。可朱怀德说:“我已经有了家室,并且不会离婚。”
又似乎有别的男性介入,具体如何,不得而知。
总之,朱怀德先回了上海。同时骗走了周璇大量的钱财。从此消失,不见踪影。
1950年,周璇从香港回来。
托人找到朱怀德,告诉他:“孩子生了。”
可是,朱怀德根本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
他说:“谁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呢?”
周璇气得大骂:“你自己做的孽,你还抵赖。”
这时朱怀德说了一句狠毒至极的话。
这句话,成为周璇多年的心病。
同时也成为她在《和平鸽》拍摄现场当场发疯的原因。
——他说:“你要说是我的孩子,那去验血好了。”
“验血”二字,自此成为她的咒语。谁一提起,于她,都有摧心肝的疼。
也因此,因《和平鸽》拍到相似一幕时,新伤旧痛,全部涌上心头。
她嚎哭着:“是你的骨肉!”
她声泪俱下:“就是你的骨肉!”
“验血!验血!”
她一生不被承认。
她的孩子从一出生,也不被承认。
命运以这种残酷的方式,正在一代一代地轮回。
此后,她在报上发表申明:与朱怀德结束同居关系。
那一年,她独自生下私生子。
这个孩子,就是周璇的第一个儿子,周民。
可是,这个孩子还没被好好地爱,好好地照顾,周璇就疯了。
她患上严重的神经官能症,需要马上治疗。
她被送到上海虹桥疗养院治疗。
从此,她一生,都没有走出医院。
1951年到1957年,她都在医院住着。
在这个疯子云集的地方,一呆就是6年。
6年里,她又被唐棣诱奸。
生下第二子,周伟。
但也有人说,唐棣对周璇是情深义重,两人是正常相爱。
但对于一个精神病人而言,任何男人与她发生关系,都算是趁人之危。况且,唐棣是惯犯,还曾在1956年诱奸了年仅15岁的初中女生。
1952年5月,唐棣入狱,因诈骗罪和诱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红颜多薄命
在生命最后的几年里,周璇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她渐渐记不起很多东西,也忘了很多前尘旧事。
1951年10月3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一封信。上面说:“许多事情已经记不起来了,因还没恢复记忆力……”
但痛苦一直在。
恐惧一直在。
“现在我是在倒霉,太倒霉!痛苦万分,灰心!你不知道,真气死人了!他们有恶意。”
她再也不是那个光芒万丈的明星。
她成了一个被嫌弃的疯子,一个精神错乱的病人。
1957年,她高烧不退。医院甚至启用了工业冰块,来给她降温。好不容易降下去了。但过了几天,她病情复发,再无回天之术。
1957年9月22日,她匆匆离开人世。
死因是:脑炎。
但对于这个死因,她的儿子周伟并不承认。
1987年,他出版《我的妈妈周璇》一书,追寻周璇留下的谜团,并对周璇当年离奇死亡调查取证,断定周璇长期住院和最后突然死亡,并非传言所说的“脑炎”,而是有外在因素。
至于什么因素,至今没有定论。
周璇死后,她两个孩子也和她一样,没有父亲,没有母亲,被人收养,被暗中虐待。
1986年,次子周伟将养母黄宗英告上法庭,称养母抚养他,不过是为了母亲的遗产。
最终,法院支持了周伟的主张。
这一生,来路太陡峭,去路太苍茫。
这一生,生太痛,死太痛,浮华太痛,情欲太痛,活过的日月太痛。
这一生,爱过的皆非善类,辜负的都是幼子。
还有什么可说呢?
她的雪,终于下完了。
她含着泪水,在一地狼藉中离开。
旧上海风光依旧,唯黄浦江水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逝水还是逝水,繁华还是繁华,茫茫还是茫茫。
作者:周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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