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供销社重出江湖”“重启供销社”的话题登上热搜榜。

一方面,在不少自媒体的炒作下,“统购统销”等一些有着时代烙印的话题、词语再度被提起。

另一方面,二级市场上供销社概念股持续走高,A股Wind供销社指数近五日涨超10%。11月2日,部分供销社概念股涨停,还有部分则涨幅超过5%。

关于供销社的深度解读:你可能不熟悉的供销社(1)

2022年8月31日,河南洛阳,嵩县供销社(乡愁)博物馆货架上摆放的充满年代感的各类老物件和商品。视觉中国 资料图

事实上,供销社从未离开过我国的经济体系。虽然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供销社的形象仅仅是一家“小卖部”,然而在现实当中,供销社早已经不是过去的概念。

今年1月21日召开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曾提到,供销合作社全系统2021年销售总额创历史新高,达6.26万亿元,同比增长18.9%。

中央一号文件已多次关注供销合作社改革

对于我国供销社系统的历史,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在“历史沿革”一栏中有着详尽的介绍。

官网介绍,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多次论述过合作社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面,切实给予引导、支持和推动。

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98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形成改革的总体思路。1999年,《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当前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正式出台,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重点转向了扭亏增盈。2000年全系统扭亏为盈,当年系统汇总实现利润13.77亿元。2001年,情况进一步好转,汇总实现利润16.39亿元,2002年达到28.6亿元。扭亏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为“四项改造”战略的提出提供了实践层面的支撑。

2009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正式发布,提出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这标志着供销合作社迈入新的改革发展阶段。

2011年,“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及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名单发布。中国供销集团以960多亿元的营业收入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83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排名中名列第31位,这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首次入选中国百强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介绍,从2013年开始,历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关注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工作。

例如,2014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列入中央改革办2014年工作要点,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深化供销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从上述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的表述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已经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主题展开。澎湃新闻注意到,“深化供销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已经成为近年来地方各级供销社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最常用的标题之一。

以《深化供销改革 助力乡村振兴——惠州市供销社2021年工作总结》为例,广东惠州市供销系统打造“服务型”供销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展示供销新作为。从经济指标来看,2017年以来,惠州供销社全系统年销售总额实现稳步增长,2021年全年销售总额为120.35亿元,同比增长48.36%;2021年全年利润总额3295.42万元,同比增长23%。

该年度总结写道:惠州市供销社系统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经济振兴发展。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7000多户,辐射带动农户6万多户,平均助农每户增收5000元以上。

安徽池州市供销社官网今年8月刊文《市供销社三举措助力乡村振兴》介绍,池州市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通过建网络、搭平台、抓订单等多项举措,积极发挥系统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池州全市供销系统围绕城乡市场,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助推农产品销售,着力打造供销服务平台,发挥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依托“邻邻供销”平台,研发家乡小菜园程序,邀请人气主播开展直播活动助推品牌农产品销售,上半年邻邻平台销售额达1800万元,其中外销本地农产品约400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入驻832平台,扩大产品销售。

截至2022年8月,池州市入驻832平台供应商24家,上架产品240种,今年以来新增入驻企业2家。自2019年10月上线运营以来,平台总销售额达1660万元,今年以来销售额达350万元。

浙江宁波奉化区政府官网去年12月公布的《区供销社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介绍,奉化区供销社先后主办、协办2021年奉化雪窦山茶文化生活节、2021奉化水蜜桃推荐会、宁波奉化桃文化节暨“清奉兴农惠万家”活动、2021欢喜奉桃南塘老街促销活动、2021邮政寄递进桃园为农服务活动、2021奉化芋艿头营销推广活动等营销推广活动6场,参与经营主体数109人,推出“欢喜奉桃”“锦屏山”水蜜桃、“雪窦山”茶叶和奉化芋艿头等农产品,助力奉化区农产品销售额达5千多万元。

从惠州的“服务型”供销社,池州的“邻邻供销”平台,再到宁波的营销推广活动,都体现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学者:将现在的供销社和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是一种误解

对于网上流传的“供销社重出江湖”观点,不少专家学者近期也予以纠正。

例如,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大众需要正确理解今天的供销社。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国有机构的一种保留至今,但经过这么多年,“虽然从名称上还是供销社,但已经完全不是过去的概念了”。

武长海指出,当前的供销社没有过去那么强的行政属性,已成为了公司制,“将现在的供销社和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是一种误解。现在更多是类似日本的农业协会,相当于村民的自助组织,为农民科学种植提供产销服务等。”

《北京商报》援引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教授的观点指出,全国供销社系统现有3.1万家,拥有网点近40万个,它与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以及不同经济成分的网点,形成纵向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链式关系;同时也形成横向的多种类型的生态链关系。

洪涛认为,供销社最终会成长为增强农村流通组织的力量,“不容质疑的是,农村市场已经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市场,供销社网点建设应做到‘一场多用’,并与其他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连锁业态形成相应链条关系,最重要的是实现生态链和生态圈的关系,避免农村网点和资源的过度竞争。冷链体系的建设,正在由‘洒胡椒面’的补短板建设向‘体系建设’和‘系统建设’转变,从而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

重建供销社是否意味着要重“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大湾区双循环发展研究院院长陈甬军对国是直通车表示,现在讲的重建供销社,主要是指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这并非为了恢复计划经济,而是为了在市场经济中更好发挥合作经济的功能,助推乡村振兴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市场研究部副主任张继行认为,现阶段的供销社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产物。供销社紧抓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围绕中央关于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重要作用的要求,主动谋划供销合作社改革,基本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供销合作社新体制。

在一部分人的印象中,供销社主要开在农村,为什么如今在北京等大城市也有了现代化的供销社?

张继行对国是直通车说,供销社并不像大家传统印象里只在农村设有经营网点。现阶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流通、农产品批发、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主要经营地点是在县域及以下地区。在城市,供销社主要经营业务为“邻里中心”和“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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