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via unsplash
2019年,41岁的人力资源专家 St. John 女士开设了一个主题为性与生活的指导博客,希望通过这一平台分享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为此,她还专门为自己的博客设计了一个LOGO,该LOGO是一颗苹果,不过从中间切开了一半来贴近其博客的内容定位。具体是啥这里就不做描述了,总而言之就是和性相关。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注册截图
同年,St. John女士将设计的LOGO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麻烦的事情随即也找上门来。
跨国科技巨头苹果公司(Apple Inc.)要求商标局撤销 St. John 申请的「切开」的苹果商标。
在一份长达 246 页的反对文件中专门介绍了苹果商标的不可侵犯性,并认为这位女士申请注册的LOGO可能会损害苹果的声誉,为了防范来自各方面的侵害和侵权行为,苹果拒绝以任何形式将自己与公开的色情或相关内容联系起来。
文件部分内容截图
面对一家市值万亿元的科技巨头,St. John 想要赢得胜利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由于没有钱聘请律师,她决定暂停博客并撤回商标申请。
「我做博客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赚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是事先没有想到的,我已经决定不做博客了」St. John 只能无可奈何地道:「我不会和他们因为商标的事情争论,因为我没有精力,更没有这么多钱。」
根据非营利性监管机构「技术透明项目(Tech Transparency Project)」的数据,从2019年到2021年年底,市值超 2.6 万亿美元的科技巨头苹果公司提交了 215 项商标异议,为其LOGO、名称或产品名称进行辩护。
该组织表示,这一数量超过了微软、亚马逊、Facebook 和谷歌在同一时期共同提出的 136 份商标异议。
苹果商标
相比于谷歌、微软这种公司名称,苹果是一个更常见的词,更是人们最常食用水果的名字。不少公司、企业都以苹果为公司名字甚至品牌名字,如苹果公司、苹果牌牛仔裤、苹果电影、苹果广告制作公司等等。
然而,苹果公司则经常会针对与自己无任何关联或规模极小的创业公司展开商标保护行动,他们甚至将目光投向了涉及其他水果的LOGO,比如橙子、梨和菠萝。
苹果公司对其他小公司或组织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包括挪威进步党(Fremskrittspartiet)、四川一食品厂(下图右上角)、德国 Christin 咖啡馆、 Apfel Route 自行车比赛、加拿大维多利亚商学院、纽约 GreeNYC 环保运动、阿普尔顿学区(Appleton Area School District)、纸牌游戏公司 Apples to Apples 、印度烹饪博客 Big Apple Curry 等等。
三个互锁的苹果是阿普尔顿学区的LOGO,这是一个拥有 16,000 名学生的公共教育系统。
2019 年,Surya Reddy在加州开设了私人诊所,并为诊所的名字 「Apple Urgent Care」申请了商标。苹果表示反对,并指出他的LOGO和它自己的一样,包括一个缺了一块的苹果和一个有角度且分离叶子。
去年,苹果与一款名为 Prepear 的膳食计划应用程序达成了和解,在此之前,Prepear 将图标上的叶子进行更改,使其看起来不像苹果。
去年八月份,苹果公司以 Prepear 应用使用的梨子图标设计和 Apple 的苹果商标太相似为理由展开诉讼。
苹果声称 Prepear 应用程序的卡通水果图标与苹果自己的商标太相近。梨图标将「导致苹果商标的独特性受到削弱」 ,并使消费者难以区分 Prepear 和苹果的商品和服务,苹果认为这违反了《兰纳姆法案》。
达成和解后,Prepear 的创始人 Russell Monson 不仅删除了网上的请愿内容,而且还将梨图标更改了造型。
独立创作歌手 Stephanie Carlisi 遇到了同样的遭遇,2020 年,苹果公司对她用艺名「Franki Pineapple」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时,她当时惊呆了。
苹果公司虽然承认苹果和菠萝是不同的两种水果,但表示它们「都是水果的名称,从而传达出类似的商业印象。」在提交的异议文件中,苹果还试图反对 Carlisi 的个人LOGO,即爆炸的菠萝手榴弹。
独立创作歌手 Stephanie Carlisi 和她的菠萝LOGO
苹果公司还反对初创公司 Citrus 使用的橙子标志,原因是 Citrus 的橙子LOGO有着和苹果相似的一片叶子。
纸牌游戏公司 Apples to Apples 的名字应该是和苹果重复了,而且不止一次重复。哈哈哈
Apples to Apples包装盒封面图
印度烹饪博客 Big Apple Curry 的苹果LOGO中放进去了印度国旗中的蓝色法轮,配色也很贴近印度。但是与苹果的LOGO很相似,毕竟叶子长在了一个方向。现在已经无法在他们的博客中看到这个LOGO了。
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教授 Christine Farley 认为,苹果公司的大规模商标保护行动是「欺凌策略」,他们没有必要采取这些策略来保护公众免受混淆。
但是苹果公司的发言人 Josh Rosenstock 则表示「当我们看到某个产品的出现可能会让我们的客户产生困惑时,我们的第一步始终是尝试快速友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法律诉讼永远是我们最后的手段。」
随着苹果公司的不断成长,其法律团队一直在努力解决品牌出现被淡化的问题。在知识产权理论中,法律论点不是有人会被两个不同的商标搞混淆,而是注册成功一个新的商标会降低一个家喻户晓的标志或名称的价值。
淡化是间接地、逐渐地削弱原商标的显著性,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淡化就是千刀万剐,你必须防止住第一刀才行。
文内出现的商标及图像版权属于其合法持有人,只供传递信息之用,非商务用途。如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