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缠足现象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裹小脚在文人墨客们眼里,竟发展成了一门学问,叫做“莲学”。
三寸金莲,是对女人小脚的文雅称呼。古代很长时间里,时兴裹小脚,名曰“缠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笔墨对女人的小脚歌颂之,显示出一种畸形的审美观。用人为的力量,把女人的脚裹成畸形,是对女人的摧残,是男权社会里“男尊女卑”现象的突出表现。一些文人墨客歌颂“小脚”,对这一丑恶现象推波助澜,以丑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脚鞋子为酒器,恶心至极。中国女人裹小脚的做法,是传统文化的糟粕,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打着发扬传统文化的美名,办什么“女德班”,试图恢复“裹小脚”的做法,是大开历史倒车,必将被时代唾弃。
女人“缠足”之风始自宋朝
女人“缠足”之风始自宋朝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缠足现象的。花木兰替父从军那会,还没有裹小脚习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装”冲杀战场。试想如果花木兰裹着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出现在男人的队伍里却不被发现,这些男人们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马抡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妇好也是一位巾帼英雄,那时候也不可能“裹小脚”,否则岂能将凶猛的雅利安人挡于国门之外。
对于裹小脚起源于哪个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涂山氏说,有始自商纣王的妃子妲己说,有始自刺杀隋炀帝杨广的吴月娘说,有始自唐朝杨贵妃说,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后主的舞女窅娘说,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证据表明,宋代以前,中国的女子是不缠足的。史学界大多认为,女人缠足始自北宋,兴于南宋,一直到新中国才彻底灭绝。明朝陶宗仪先生撰写的《辍耕录》认为,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也就是说,北宋的熙宁、元丰年间已有缠足现象,但妇女缠足的是少数。所以我们可以推断,杨门女将上战场抗辽时,还没有时兴缠足呢,杨家将的女英雄们没有缠足,才可以冲上战场,与辽兵作战。
晚清缠足妇人
宋朝的儒学发展到理学阶段,成为朝廷的官方哲学。以理学为基础,女人的社会地位越发低下,彻底成为男人的附庸。女人为什么裹小脚?理学便是其理论基础。而决不是靠一两个故事就可以流传下来的。后人总结女人裹小脚的原因所在,认为必有它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现实需要。究其原因,有多种说法:第一是禁锢女人的需要,裹了小脚,女人就可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因为女人行动不便;第二是家庭状况炫富的需要。裹了小脚,就不能去田间劳作了。所以裹小脚的家庭,一般是富裕的家庭;第三纺织业发达,有利于女人在家里从事纺织的需要。女人裹了小脚,行动不便,只能在家从事纺织业;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先“裹小脚”,决不是女人最先自愿的,而是男人“强迫”的。理学是“三从四德”的极致,女人裹小脚成了当时的道德律令,不裹不行,不裹就被男人甚至其他女人们耻笑,因此不得不裹之,哪怕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男人的畸形审美和助“性”需要在男权社会里,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而“天”是管着“地”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到了宋朝理学盛行时达到顶峰。所谓“女为悦己者容”,男人的审美观直接影响了女人的生活。宋代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审美,不得不说有点畸形。男人将女人的脚,作为阴道、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而审美,这种病态的心理直接导致了女人的缠足。
万事道法自然,女人“天足”不管大小,都是自然生成的,岂有以小为美,大就不美的歪理。何况,裹脚形成的三寸金莲,是用人为的手段造成的,脚都被裹成了畸形,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但在那个时代,包括苏东坡、秦少游等著名文人在内的男人们,对此却津津乐道,诗词咏之。不能不说那个时代的审美观太畸形了,女人社会地位低下已根深蒂固,渗透到了基因里面。人们认为女人社会地位低是非常自然的事,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是个真理。诗歌史上咏小脚的诗比比皆是,唐朝杜牧诗“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苏东坡咏缠足诗:“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秦少游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的“佳句”。不得不说,文人们对女人缠足,从社会舆论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北宋发展到南宋末年,“遂以大足为耻”。
缠足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裹小脚在文人墨客们眼里,竟发展成了一门学问,叫做“莲学”。并出版了一批“莲学专著”,如《采菲录》、《葑菲闲谈》等。“专家”认为,女人的小脚有助“性”作用,“纤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阴茎)的工具”,也即把小脚当成阴道使用了。清代的李渔就曾著书立说认为“选足一事,求窄小,则一目了然……柔者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说白了就是起到激发性欲的作用;小脚还有审美功能,这种畸形的审美认为经过缠足的小脚并兼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肤白腻,眉儿之弯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圆,口角之小,唇色之红,私处之秘,兼而有之,而气息亦胜腋下胯下香味”,这种审美真是畸形到极致,也不知所谓的“专家”怎么研究出来的。经过缠足的小脚除了病态的畸形和臭味,到底有什么可欣赏的呢?
这种畸形审美观认为,女人的小脚从大小上,分为金莲、银莲、铁莲三种,三寸以内为金莲,四寸以内为银莲,大于四寸为铁莲;从肥瘦上也有要求,不能太胖、太瘦,要匀称适度;从肤色上要求更高,要求白、嫩、细,并且力求长得周正,左右脚均匀对称,不能走形。他们把女人经过缠足的脚当作亵玩的道具,津津乐道加以品味,丝毫没有考虑女人的感受。女人在他们眼里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可以按他们的要求行动的工具。
女人“以丑为美”观念转变和婚嫁需求男人们如此对待女人也还罢了,更可怕的是,在男人们的强权压制下,女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到了宋朝末期,女人们也都以不缠足为耻。
女人们为何这样做,还是“女为悦己者容”思想作怪。男人的审美观畸形了,女人便以这种畸形的审美观迎合之。就象现代的高跟鞋一样,本来女人穿着是不舒服的,但为了显示高雅,不得不有意为之。到了家中,是不是高跟鞋统统扔到一边,穿上平底鞋或者拖鞋舒服舒服呢?或者干脆打赤脚,再不受那种高跟的束缚。在宋、元、明、清长达千年的时间里裹小脚,其实和穿高跟鞋是一个道理,男人们欣赏,女人们便群起而裹之。不再顾及裹小脚是否有伤身体,是否行动不便,她们反倒认为,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晚清缠足女性
裹小脚还影响到当时的婚嫁,古代男人和女人婚嫁前,一般是很少见面的。结婚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一打听对方是一双大脚,完全可以影响到婚姻。大脚女人,是田间妇女的形象,而小脚女人,是大家闺秀的形象。挑选女人,第一看脚,第二才看脸。形成当时的习惯。
令人奇怪的是,少数民族也接受了汉族女人裹小脚的习俗。比如宋时的金人,灭宋的蒙古人,灭明的清人。金人、蒙古人、清人是不裹小脚的,他们都来自草原牧场,习惯了游牧生活,裹小脚影响生活。这些少数民族为什么不反对汉人裹小脚,也是欣赏的需要。另外,汉人女人裹小脚,行动不便,更有利于他们的统治。清人起初是禁止汉人裹小脚的,最早的禁缠足,是从清人开始的。不过汉人自己转不过弯来,坚持缠足。清人看管不了,只好解禁任其发展了。对于男人,留发不留头,杀了不少反清“顽固”分子;对于女人,缠足不缠足,倒没有执行的那么彻底,故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其实汉人女子早该“降”了,缠足如此痛苦,为何坚持自己受罪呢?
坚决反对“缠足”之风死灰复燃其实早在元朝,蒙古女人是不缠足的,在清朝,满族女人也是不缠足的。这就是蒙古人和满人比汉人妇女的高明之处。现在我们研究“莲学”,是为了反缠足,认识裹小脚的变态、畸形、龌龊之处,而不是重蹈覆辙,使裹小脚的恶习死灰复燃。现在有些人办一些所谓的“女德班”,试图恢复女人缠足,并归纳女人缠足的验收标准为“小、瘦、尖、弯、香、软、正”,并传授“品莲”的学问,所谓的“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有的将女人的鞋子当酒器使用,以臭为香,为丑为美,这应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晚清缠足女性
汉人反缠足,是从清末开始的。光绪皇帝颁发禁缠足诏书:“令各省督抚,饬地方官劝诱士庶,光绪十五年所生女子至今十岁者,无得裹足”,维新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先生是反缠足的先驱,他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另一位洋务运运的领导人张之洞认为缠足可导致“母气不足”,孙中山先生则认为缠足“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从清末到民国,从皇帝、总统到大臣,在中国兴起了轰轰烈烈的反缠足运动。但真正的缠足灭绝,是在新中国成立后。
缠足是典型的中国特色,西方人是不存在缠足的。所以八国联军进中国,一些传教士们是最先反对中国人缠足的。缠足是文明进程中的糟粕,是束缚妇女的绳索。女人只要有女权独立思想,就应该旗帜鲜明的反缠足。解开裹脚布,才可放飞自我。(陆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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