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畅通工作方案》(宁疫指发〔2020〕34号),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恢复银川至区内市际班线客运和定制客运,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及运营范围
(一)自2020年2月29日8时起,恢复银川发往宁夏区内(同心县除外)的市际班线客运、定制客运。
(二)银川汽车站、银川旅游汽车站疫情防控措施验收合格,同步恢复运营。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乘客乘车要求
1.乘客必须实名制购票,登车后扫描客车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2.乘客必须全程戴口罩,未戴口罩不得进站乘车,途中不得摘掉口罩;
3.乘客必须隔位就坐、分散乘车,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4.乘客必须服从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
(二)汽车客运站运营要求
1.汽车站必须安装红外线测温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2.落实车站候车大厅、乘车区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3.汽车站必须配备健康医务人员、公安民警、转运车辆,设置临时隔离区,对体温超过37.3℃或有其他不适症状的旅客进行暂时隔离观察;
4.汽车站必须将车辆消毒情况、乘客戴口罩情况纳入出站查验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
5.汽车站要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
(三)客车运行要求
1.客运车辆必须落实每班消毒、通风、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
2.客运车辆必须接入“宁夏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记录车辆运行和乘客信息;
3.客运车辆必须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必须通过车载视频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4.客运车辆客座率不得超过50%,后两排座位作为应急隔离区域,不得安排旅客乘坐;
5.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和定制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途中上客,途中应加强乘客体温监测,遇体温超过37.3℃或有其他不适症状的乘客应就近送医观察;
6.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增加清洗消毒频次。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7.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监督乘客落实乘车要求。
三、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站外上下客、“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客运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做好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8日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疫情还没有结束
请大家坚持!
还有这么多人在抗疫一线
奋斗着
.....
来源: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图片:孙静
编辑:卢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