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有八卦媒体发布了关于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的一则限制消费令,而消费令的申请人不是别人,是已经远嫁日本的女明星林志玲所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
根据判决书的内容,是当时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了林志玲去担任了综艺节目《极限挑战》第三季的飞行嘉宾,只需要参加2期的节目录制,而通告费则高达400万人民币!
当然,后面元纯文化公司没有按照合约支付给林志玲这400万,所以林志玲就起诉了对方,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并且再加上相应的违约金。
林志玲和这家公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但大家的关注重点,似乎也根本没在这公司为什么不守信用上,大家讨论的话题,是林志玲参加两期综艺节目的费用,居然是400万。
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400万是多少钱,更不知道这些钱换成一分的硬币,能装满几个存钱罐。
这些年大家对于娱乐圈的高片酬有了一些印象,之前“日入208万”的梗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那时候是某女明星一部上亿的片酬戏,通过拍摄的时间算出来的“收入”,大家一开始还当个笑话听。
可如今林志玲的这个新闻八卦曝光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日入208万”不是大家调侃的玩笑,而是在娱乐圈真正存在的,甚至可能是普遍存在。
要知道林志玲这些年并不算什么一线的流量明星,尤其是上了年纪以后,事业的曲线难免会下滑,再加上林志玲在《极限挑战》并不是常驻的嘉宾,只是临时过来助兴的飞行嘉宾,可就是这样的嘉宾,两期节目居然能拿到400万。
按照我的想法,明星录一期节目,可能满打满算需要一天的时间,两期节目可能是两天录完,更可能是录一天分两期播出,这样算的话,林志玲上综艺一天收入200万绝对不是“天方夜谭”。
之前还有粉丝感慨明星拍戏不容易,说自己不想给演员卖惨,但横店外面37度的天气,明星穿这么多拍戏太不容易了,自己拿个外卖奶茶都受不了,明星太折磨了,一天给你10万,你愿意在太阳下站一天么……
不知道这个粉丝有没有看到林志玲这个事情,我真想告诉这个粉丝,明星在太阳下站一天,真的不只是10万,明明可以拿200万的。
说一千道一万,明星赚钱真的是太容易了,拍戏的话,尚且可以说为人民打造出艺术作品,陶冶情操弘扬正能量的价值观,明星能做出一部经典作品,多拿点钱是应该的。
可综艺呢,不就是茶余饭后的消遣么,就这样,明星还能动不动就拿几百万,这完全是没有道理啊,哪怕是市场经济,有人愿意给,但明星这钱真的敢拿么,不觉得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比例么?
好奇以往的时候,明星是怎么好意思对着镜头说自己有多不容易的,真的不容易的,是那些天天顶着太阳送外卖奶茶的普通人,是同样站在明星身边,却只能拿灯拿伞的工作人员,是种地的农民伯伯,是挑灯夜战的莘莘学子。
明星拿这么多钱,真的再累都不算累了,难怪那么多明星明明没什么作品,还频繁出负面,但就是不肯退出娱乐圈,还拼命让自己的孩子来这个“高危”的娱乐圈工作,原来这里面的世界,真的是我们社会上的工作完全不同。
最后,我其实真的好奇这些钱都是从哪来的,光靠粉丝的应援和供养,明星们就能赚这么多啊?
感觉粉丝的那点钱根本不够娱乐圈那么多的明星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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