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作的安全极为重要,从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到施工中的装填、起爆和销毁均应严格遵守各项爆破安全技术规程。
一、爆破、起爆材料的储存与保管
1.爆破材料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不大于65%的仓库内,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8~30℃;周围5m内的范围,须清除一切树木和草皮。库房应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库内应有消防设施。
2.爆破材料仓库与民房、工厂、铁路、公路等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炸药与雷管(导爆索)须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有关规定。同一库房内不同性质、批号的炸药应分开存放。严防虫鼠等啃咬。
3.炸药与雷管成箱(盒)堆放要平稳、整齐。成箱炸药宜放在木板上,堆摆高度不得超过1.7m,宽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3m的通道,药堆与墙壁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严格控制贮存数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0000个和相应数量的导火索。雷管应放在专用的木箱内,离炸药不少于2m距离。
二、装卸、运输与管理
1.爆破材料的装卸均应轻拿轻放,不得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抛掷或转倒。堆放时要摆放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运输,炸药与起爆材料、硝铵炸药与黑火药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装运。用汽车运输时,装载不得超过允许载重量的2/3,行驶速度不应超过20km/h。
三、爆破操作安全要求
1 装填炸药应按照设计规定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装药要分次装入,用竹棍轻轻压实,不得用铁棒或用力压入炮孔内,不得用铁棒在药包上钻孔安设雷管或导爆索,必须用木或竹棒进行。当孔深较大时,药包要用绳子吊下,或用木制炮棍护送,不允许直接往孔内丢药包。
2. 起爆药卷(雷管)应设置在装药全长的1/3~1/2位置上(从炮孔口算起),雷管应置于装药中心,聚能穴应指向孔底,导爆索只许用锋利刀一次切割好。
3.遇有暴风雨或闪电打雷时,应禁止装药、安设电雷管和联结电线等操作。
4.在潮湿条件下进行爆破,药包及导火索表面应涂防潮剂加以保护,以防受潮失效。
5.爆破孔洞的堵塞应保证要求的堵塞长度,充填密实不漏气。填充直孔可用干细砂土、砂子、粘土或水泥等惰性材料。最好用1:2~3(粘土:粗砂)的泥砂混合物,含水量在20%,分层轻轻压实,不得用力挤压。水平炮孔和斜孔宜用2:1土砂混合物,作成直径比炮孔小 5~8mm,长 100~150mm的圆柱形炮泥棒填塞密实。填塞长度应大于最小抵抗线长度的10%~15%,在堵塞时应注意勿捣坏导火索和雷管的线脚。
6.导火索长度应根据爆破员在完成全部炮眼和进入安全地点所需的时间来确定,其最短长度不得少于lm。
四、爆破安全距离
1. 爆破时,应划出警戒范围,立好标志,现场人员应做到安全区域,并有专人警戒,以防爆破飞石、爆破地震、冲击波以及爆破毒气对人身造成伤害。
2.爆破飞石、空气冲击波、爆破毒气对人身以及爆破震动对建筑物影响的安全距离计算。
(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目前国内外爆破工程多以建筑物所在地表的最大质点振动速度作为判别爆破振动对建筑物的破坏标准。通常采用的经验公式为
(1-22)
式中 -爆破地震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地基产生的质点垂直振动速度,cm/s;
K-与岩土性质、地形和爆破条件有关的系数,在土中爆破时K=150~200;在岩石中爆破时K=100~150;
Q-同时起爆的总装药量(kg);
R-药包中心到某一建筑物的距离(m);
α-爆破地震随距离衰减系数,可按1.5~2.0考虑。
观测成果表明:当V=10~300px/s时,一般砖木结构的建筑物便可能破坏。
(2)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
(1-23)
式中 Rk-爆破冲击波的危害半径(m);
Kk-系数,对于人Kk=5~10;对建筑物要求安全无损时,裸露药包KK=50~150;埋入药包Kk=10~50;
Q-同时起爆的最大的一次总装药量(kg)。
(3)个别飞石安全距离(Rf)
Rf=20n2W (1-24)
式中 n-最大药包的爆破作用指数;
W-最小抵抗线(m)。
实际采用的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列数值:裸露药包300m;浅孔或深孔爆破200m;洞室爆破400m。
(4)爆破毒气的危害范围
在工程实践中,常采用下述经验公式来估算有毒气体扩散安全距离(Rg)
(1-25)
式中 Rg-有毒气体扩散安全距离(m);
Kg-系数,根据有关资料,Kg的平均值为160;
Q-爆破总装药量(t)
对于顺风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大一倍。
五、爆破防护覆盖方法
1.基础或地面以上构筑物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湿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头道防线,再在其上铺放胶管帘或胶垫,外面再以帆布棚覆盖,用绳索拉住捆紧,以阻挡爆破碎块,降低声响。
2.对离建筑物较近或在附近有重要设备的地下设备基础爆破,应采用橡胶防护垫(用废汽车轮胎编织成排),环索联结在一起的粗圆木、铁丝网、脚手板等护盖其上防护。
3.对一般破碎爆破,防飞石可用韧性好的铁丝爆破防护网、布垫、帆布、胶垫、旧布垫、荆笆、草垫、草袋或竹帘等作防护覆盖。
4.对平面结构,如钢筋混凝土板或墙面的爆破,可在板(或墙面)上架设可拆卸的钢管架子(或作活动式),上盖铁丝网,再铺上内装少量砂土的草包形成一个防护罩防护。
5.爆破时为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可在其周围用厚125px的木板加以掩护,并用铁丝捆牢,距炮孔距离不得小于1250px。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加以保护,其厚度不小于1250px。
六、瞎炮的处理方法
通过引爆而未能爆炸的药包叫瞎炮。处理之前,必须查明拒爆原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
1.重爆法:瞎炮系由于炮孔外的电线电阻、导火索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而造成的,经检查可燃性和导电性能完好,纠正后,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 诱爆法:当炮孔不深(在1250px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法炸毁;当炮孔较深时,距炮孔近旁1500px处(用人工打孔750px以上),钻(打)一与原炮孔平行的新炮孔,再重新装药起爆,将原瞎炮销毁。钻平行炮孔时,应将瞎炮的堵塞物掏出,插入一木棍,作为钻孔的导向标志。
3.掏炮法: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小心的将炮孔上部的堵塞物掏出;如系硝铵类炸药,可用低压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或以压缩空气和水混合物把炸药冲出来,将拒爆的雷管销毁,或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在处理瞎炮时,严禁把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来,或者拉动电雷管上的导火索或雷管脚线,把电雷管从药包内拨出来,或掏动药包内的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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