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好宪法和基本法权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1)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入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使命,确保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人民法院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形成正确实施宪法法律、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生动实践。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足法院职能服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立法部门做好立法工作,依法报告工作,丰富和发扬司法民主,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立足司法促进共同富裕,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

正确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全面保障宪法实施,忠实执行和准确适用宪法法律。严格规范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本文系贺荣常务副院长2021年12月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座谈会上的发言摘登)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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