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赔偿金要在检察官面前给吗(因为100多万赔偿金)(1)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米雪

儿子因工伤死亡后,公司赔了100多万元,这钱也成了翁媳矛盾的“导火索”。11月18日,湖北襄阳老河口市检察院以案说法,讲述平息赔偿款“争夺战”背后的故事。

老河口市某村民老刘,今年67岁,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自己和老伴种田为生,儿子小刘在外打工挣钱,儿媳小龚在家哺育小孙子。

2017年,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当年2月,小刘在工地上因事故死亡,公司赔偿了100多万元,并按约定汇至老刘账户。因为这笔赔偿金,老刘和儿媳小龚之间,闹起来矛盾。

老河口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沙涛介绍,小刘去世后,小龚要求分得赔偿金中属于自己和儿子的部分,老刘却以“孙子一直是自己抚养”为由拒绝。

多次索要无果后,当年6月,小龚向法院起诉老刘,要求分配赔偿金中属于自己和孩子的部分,法院判决支持了小龚的请求,但老刘却未履行。

当地法院查明,老刘早已将赔偿金取出并销户,款项下落不明。2017年10月,小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老刘名下无存款也无房产,判决难以执行到位。2019年9月,小龚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责令老刘书面报告财产,但老刘拒不申报,法院只得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老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移交公安机关,当地警方侦查终结后移送老河口市检察院。

“如果一诉了之,对老刘定罪判刑,小龚的诉求得不到满足,这个家庭也会陷入更难的境地。”沙涛介绍,经过多次联系老刘讲案情、讲法理,最终,当地法院、检察院提出折中方案:将属于小龚的15万多元支付给她,属于孙子的40多万元,继续由老刘保管至孙子成年。

“双方达成和解后,老刘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沙涛介绍,今年10月,当地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老刘支付了15万元后,翁媳之间的赔偿金“争夺战”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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